高倬
高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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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子太保刑部尚书 | |
籍贯 | 四川重庆府忠州 |
字号 | 字枝楼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弘光元年五月丙申(1645年6月7日)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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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倬(?—1645年6月7日[1]),字枝楼,四川重庆府忠州人[2],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高倬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的举人[3],天启五年(1625年)成进士,授浙江德清知县,调任金华,又改为河南道监察御史。蓟辽总督曹文衡与总监邓希诏互相上奏举报对方,他表示应该撤换邓希诏,让曹文衡安心;若曹文衡不称职应该换人,不要让宦官参与。奏疏一上表,高倬被贬一级,不久因为草场失火,被指巡视不谨慎连坐罢官,贬谪为光禄寺监事。之后得起用上林苑丞,转大理右寺副[2]。崇祯十一年(1638年)五月火星发生逆行,高倬请求清理刑部的积案,升任南京太仆寺卿,驻在滁州,招募州人当兵保障当地获允许。
崇祯十六年(1643年)二月,高倬出任都察院佥都御史,提督操江,秋天时,朝廷改任勋臣刘孔昭担任提督操江,召高倬转官,但未赴北京就已经失陷[4]。
弘光帝继位,高倬升任工部右侍郎;御用监的宦官要求设立宫殿摆放玩物,光禄寺又要求办理御用器物,他上表应该奉行节俭。之后宦官又催征大婚费用,他说:“这是什么时间?国土缺半,民力枯歇,兵马粮钱尚欠二百五十万,户部存银只有千多,请求节用。”未被采纳。解学龙被削籍,高倬转任左侍郎,晋刑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他坚持不作冤狱,遭马士英憎恨。南京沦陷,高倬自缢而死[1][5][6]。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一·本纪第一》:(弘光元年五月)丙申,(清军)入南京。尚书高倬、解学龙、何应瑞,同安侯黄正陞,总兵徐枢、秦良弼,司礼太监韩赞周等死之……
- ^ 2.0 2.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列传第六》:高倬,字枝楼,重庆忠州人。天启五年进士。授德清知县,调金华,迁河南道御史。蓟督曹文衡与总监邓希诏相奏讦,倬言宜撤希诏,安文衡心;若文衡不足任,宜更置,勿使中官参之。疏入,贬一秩。寻以草场火,坐视巡不谨下吏,谪光禄监事。起上林丞,转大理右寺副。
- ^ 同治《忠州直隶州志·卷九·选举志》:高倬 万历戊午科(举人),中天启乙丑进士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列传第六》:崇祯十一年五月,火星逆行,倬请疏刑部积案,累陞南京太仆卿。太仆卿驻滁州,请募州人为兵,保障乡土,从之。十六年二月,以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其秋,操江改任勋臣刘孔昭,召倬别用,未赴而北京陷。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列传第六》:安宗立,擢工部右侍郎。御用监内官请设宫殿,陈设宝玩金玉,光禄寺请办御用器。倬上言:“国家草创,民愁财匮,宜力行节俭,为天下先。昔卫之亡也,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通商务农,故能立国。今百万之师,嗷嗷待哺,司农无以应之,致觖望掠食,即君臣缟素以匮乏,彼未必信也,而乃雕镂华彩,欲饰美观乎!”内官催大婚冠费,又言:“今何时耶?金瓯半缺,民力以枯,海内兵马钱粮缺额二百五十万有奇,户部见存银止千馀,乞节用。”不纳。已解学龙削籍,倬繇左侍郎晋刑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以枉狱力拒,马士英衔之。南京亡,投缳卒。
- ^ 《明纪编遗》“两都殉难忠臣姓氏”:余不材,不能为殉难诸公各立一传。仅记姓氏,以期良史之制作,昭垂不朽……南都覆而都御史左懋第死于燕,督师阁部史可法死于师,靖何永智:恨无图史记贤臣:葛征奇考南侯黄得功自刎营中,刑部尚书高倬、光禄卿葛征奇、铨司黄端伯、中书龚廷祥尽节于官……诸臣烈烈,忠魂见端皇帝而不愧其姓氏,百世犹馨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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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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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敖荣继 |
明朝德清县知县 1626年-1630年 |
继任: 余若麒 |
前任: 席来聘 |
明朝金华县知县 崇祯年间-1631年 |
继任: 赵东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