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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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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吉安(大约公元110年—160年,拉丁语Marcion),又译马克安马西昂,是早期基督教神学家,是第一位《新约圣经》的编辑,自立马吉安派,亦是第一个被教廷判为异端的派别。他创建了一个与罗马教会平行的教会组织,并且自封主教。《天主教百科全书》称,“马吉安份子是基督教有史以来最危险的敌人。”

生平

马吉安是初代教会历史上一位令人扼腕的人物,人称他是“第一个宗教改革者”,所以对他的生平特别感兴趣。[1]马吉安生于小亚细亚本都省锡诺普,是当地主教的儿子,也是个颇为富有的船主。其宗教思想激进狂热者,信教后因对当时教会不满而常被信仰的问题所困扰,尤以“人性的善恶”,最后在多次偏激狂热活动下,被其父破门,迫走罗马,于138年投入塞耳多(Cerdo)门下,但是不久便自立门户,广收信徒,著名的弟子有阿皮利(Apelles)。[2]

初期,马吉安加入罗马教会,对教会慈善事工极为热衷,把大量的产业捐献给教会,并且以传纯正的福音为己任。不久,他为与苦难困扰之下,发展出一种尖锐极端的二元论,也就是“世界之神与耶稣所启示的慈爱上帝是相对立的”。他的思想明显地受到古希腊善恶二元论、部份克尔多(Cardo)的诺斯底派理论,以及柏拉图对话录创造论的影响,最终提出“善恶二元论的神论与基督论”,并且于罗马大肆宣传,引发罗马教会许多的跟从者。之后,马吉安另行组织由主教长老信徒慕道友构成的教会,他坚定组织,基于平等的精神,因此教义传播的相当的快速。马吉安努力的想要使罗马教会回到他所认识的基督保罗所传授的福音,因此他努力的宣讲他所主张的教义,并且著手编了一套他心目中的正典。144年,在皇帝安敦宁·毕尤时期被罗马教会控为异端,禁领圣餐、革除会籍,并逐出教会

马吉安是第一位在历史上尝试编列《新约》正典的人。他所编辑的典籍,其中包含保罗的10封书信(除教牧书信外)和他自行删节的路加福音,这是人们第一次尝试想要将新约各书卷集结编辑成为一部世人所公认的正典书籍,被后人称之为“马吉安正典”(Marcion's Canon)。马吉安编辑正典的结果,亦促使正统基督教积极的去编辑《新约》正典。[3]一直到4世纪末,《新约》的这27卷正典才被确立清楚。[4]虽然马吉安的思想被判定为异端,但是正统的罗马大公教会也经由这样的刺激,迫使大公教会需正视面对正典的问题,这算是马吉安在基督教历史上的重大贡献。[5]

神学思想

马吉安是位严格的唯神主义者,他宣称耶稣就是上帝,上帝藉著耶稣启示他自己。马吉安并且解释耶稣为拯救的灵,并非旧约所指的弥赛亚,耶稣的身体只是外表的,祂未曾道成肉身,耶稣只是在提贝里乌斯皇帝在位第十五年的时候(路3:1),忽然在犹太的地区出现。耶稣的传道工作都是反对律法,反先知以及“得缪哥”──“一位否认至尊之神而自造世界者”。因此“得缪哥”恨耶稣,将耶稣钉十字架。耶稣之死是为将我们从“得缪哥”里救出来,因此耶稣的死是有特殊价值的。马吉安坚称耶稣死后曾下到阴间宣传救恩,旧约里的义人(挪亚以诺约伯)却自以为义而不信祂,只有不义的人(该隐埃及人)信了祂,同耶稣从阴间出来。马吉安辩称,以后使徒误解了耶稣,只有保罗讲真理,人们因信称义,得以成为上帝的儿子[6]

马吉安极力主张《旧约》中的上帝有太多的人性弱点,且是讲求正义、残暴报应的上帝,是与《新约》中耶稣所启示的那位隐藏、施恩典、乐意赦免,慈爱的上帝是对立的。他反对物质享受,主张禁欲、轻看肉体,认为被造界是邪恶的。如果这世界只有一位神,基督耶稣来的目的就是要废除《旧约》的神。马吉安提出二神论,以他最偏爱的说法:“《旧约》的神是创造的神,与《新约》耶稣基督所启示的那位救赎之神,完全不同。所以,基督徒应该集中于《新约》上而不必理会《旧约》,将《旧约》看成是与基督教无关的宗教著作。”马吉安与诺斯底派同样相信身体生来邪恶,但是主张苦修,不赞成诺斯底派的基督救赎论。他强烈地区分旧、新约里的上帝之不同;对于基督看法是幻影派,不接受肉身复活的观念。在圣餐礼中不用酒。他并且相信,使徒中只有使徒保罗没有败坏主耶稣的福音。[7]

马吉安的思想显然不同于诺斯底主义;因为他并没有臆度抽象的系统思想,他并且抛弃隐喻的讲经法,认为新、旧约互相抵触,律法与福音根本不相合。马吉安把律法与福音的不相合,以如新酒不能放在旧皮袋里,新布不能补在旧衣服上,他说:“教会及教父,甚至使徒所相信的都犯了错误,只有保罗在加拉太书中指出犹太人的错误来。可惜保罗的意思也倾向犹太化;总之,《新约》与《旧约》、律法与恩典、基督教与犹太教,两者是绝不相容的。”[6]

马吉安的著作甚丰富,著有《路加福音评论》、《保罗书信评论》等书,但是他的思想矛盾百出,有许多地方皆无法自圆其说,于是他又写了《相对论》,揭破两约之间的矛盾,意图解释律法和恩典的关系,却被指控为一个毫无根据的异端,终至遭到杀身之祸。然而,马吉安的思想却也影响教会甚久,在第四世纪时,虽曾短暂地遭受到君士坦丁的禁止,但是到第五世纪,又继续地传递到各地,一直到第十世纪才完全消灭。[8]

参考文献

  1. ^ 华尔克,《基督教会史》,谢受灵、赵毅之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2005),92。
  2. ^ 叶家树,《基督教历代别异神学思想简介》,(台北:中国主日学协会,1983年),32。
  3. ^ 华尔克,《基督教会史》,谢受灵、赵毅之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2005),92-3。
  4. ^ 詹逊,《新约精览》,李秀芳、李巧玲译(香港:宣道出版社,1999年),12。
  5. ^ 蔡丽贞,《我信圣而公的教会》,(台北:校园书房出版社,2004年),35~38。
  6. ^ 6.0 6.1 叶家树,《基督教历代别异神学思想简介》,(台北:中国主日学协会,1983年),19,33。
  7. ^ 沈介山,《上古基督教思想简史》,(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2004年),37~40。
  8. ^ 叶家树,《基督教历代别异神学思想简介》,(台北:中国主日学协会,1983年),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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