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珮
马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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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 | |
籍贯 | 山东济南府德州县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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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珮(?—?),字服玉,山东济南府德州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山东乡试第三十七名举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会试第二百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九十名进士[1][2]。授咸宁县知县,三十四年十一月升山西布政司右参议,三十五年十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三十六年九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三十七年正月兵科都给事中王文炳劾奏马珮贪污有迹,诏革职闲住。
家族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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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齐宗道 |
明朝咸宁县知县 1541年—1547年 |
继任: 张可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