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众游泳池月票计划
香港公众泳池月票计划于2012年7月5日起开始使用(香港市民可以于同年6月21日起开始购买月票),由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负责。时任行政长官曾荫权于《2011至2012年度香港行政长官施政报告》 中指月票推出的目的是希望减轻市民对游泳运动的支出,以鼓励市民多做运动[1]。
月票费用
月票费用为每月HK$300, 而年满60岁长者、残疾人士及其一名陪同者、3至13岁儿童和全日制学生可获半费优惠(HK$150)
适用泳池
适用时间
- 由月票生效日期起计一个月内,可在游泳池开放予公众的时段内无限次使用。
- 生效日期可自行选择。
- 注意如因天气、紧急关闭、农历年初一至年初三及免费开放日等清况,将不获额外补偿(于2019冠状病毒病的情况下除外)。
- 例如:选择于2017年8月4日为生效期之月票,可于8月4日至9月3日期间使用, 但同年8月23日悬挂十号风球、8月27日上午悬挂八号风球泳池暂停开放,以及8月6日的全民运动日全港市民可免费使用各种康体设施包括游泳池,有效期均不会被延长。
-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的最新情况,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由2020年1月29日起暂停开放辖下公众游泳池,直至同年5月21日起陆续重开。泳池月票持有人可于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泳池指定的售票处或公众游泳池重新开放后,于相关办事处递交月票及已填妥的退款申请表,以办理退款手续。
购票方法
- 市民可以各公众游泳池月票指定售票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购买月票
- 购票时需出示香港身份证,而使用优惠月票之人士则需要出示附有持票人照片的有效全日制学生证/手册、残疾人士登记证等,以供查核资格,但“学生身分”或“残疾人士身分”个人八达通卡并非优惠月票的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 月票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
- 需于指定入闸机进入泳池
- 以半费优惠购买月票的人士,须于购票前确定其在月票整段有效期内均符合享有优惠的资格。持票人如在购票后发现不符合享有优惠的资格,或是在月票有效期内失去享有优惠的资格,将不可使用有关月票进场,持票人亦不会获退还全部或部分已缴的月票费用。持票人须缴付订明的入场费或凭合适的月票进场。
- 每名残疾人士只限一名陪同者可享半费优惠。以陪同者身分享有半费优惠的人士,在并非陪同残疾人士的情况下进入公众游泳池时,则有关优惠并不适用。他们须缴付订明的入场费或凭合适的月票进场。
- 未满12岁的持票人必须由成人陪同,方可进入公众游泳池。
- 如须轮候进场,持票人须与其他使用者一起排队,以先到先得方式进场。持票人不会获安排优先进场。
- 入场时需出示月票智能卡;如月票持有人并非智能卡,需出示月票及香港身份证。
- 如使用优惠月票之人士,入场时需出示月票智能卡及附有持票人照片的有效全日制学生证/手册、残疾人士登记证等,以供查核资格,但“学生身分”或“残疾人士身分”个人八达通并非优惠月票的证明文件;如月票持有人并非智能卡,需同时出示香港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