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务总理
国务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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국무총리 | |
地位 | 内阁首长 |
所属 | 韩国国务会议 |
官邸 | 韩国首尔三清洞总理公馆 |
提名者 | 韩国总统 由国会行使同意权 |
任命者 | 韩国总统 |
任期 | 无限制 |
首任 | 李范奭 |
设立 | 1948年8月1日 |
副职 | 韩国副总理 |
韩国国务总理 | |
谚文 | 국무총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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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 | 國務總理 |
文观部式 | Gungmu Chongni |
韩国政府与政治 系列条目 |
第六共和国 · 宪法 |
国务总理(韩语:국무총리/國務總理 Gungmu Chongni),通称总理,是韩国政府内阁的最高行政首长,负责统筹内阁阁员的工作,并负责执行总统的决策。此外,当总统缺位或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其职务都会由国务总理代行。
选出方法
韩国实行总统制,总统总揽大部分行政权,总统向国会提名国务总理人选及内阁各长官(部长)的任命决议,经由国会表决。国会投票行使同意权后,总统正式任命总理。国会不能够向总理提出不信任动议,只能提出解职建议。[1]
总理没有人事任命权和预算权,只负责执行总统的决策。就职权而言,总理在韩国政府的角色更接近内阁首席部长,而非政府首脑。因为总理代表总统向国会负责,导致总理任期短,总理经常被总统撤换,但因总统任期固定,不会影响政治稳定。[1]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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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4年11月,临时国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不设国务总理。
- 1960年6月,国会通过宪法修正案,把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废除副总统。
- 1961年5月,国务总理改称为内阁首班(韩语:내각수반),恢复总统制后,至1963年12月再度称为国务总理,总理向总统负责。
历任总理
统领部门
总理幕僚单位
- 国务调整室(原国务总理室,室长为部长级)
- 特任部长室(2009年设置,2013年废除)
- 公正交易委员会
- 金融委员会(2008年2月29日设,原金融委员会和财政经济部的一部份)
- 国民权益委员会(2008年2月29日设,原国家清廉委员会、国民苦情处理委员会、国务总理行政审判委员会并设)
- 规制改革委员会
- 东学农民革命参与者名誉回复审议委员会
- 日帝强占下强制动员被害真相纠明委员会(临时组织.2010年3月22日废除)
- 对日抗争期强制动员被害调查-国外强制动员牺牲者等支援委员会(临时组织.2010年3月22日设置)
参考文献
- ^ 1.0 1.1 王业立; 苏子乔; 石鹏翔. 台、日、韓憲政體制與選舉制度. 五南. 2018: 14–19. ISBN 9789571197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