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丰义
陈丰义(1939年—),生于台湾南投县,政治人物,中国国民党籍,现任中华民国监察院秘书长。2013年,因销毁档案不当,遭监察委员弹劾,是监察院史上第一位遭弹劾的秘书长。
生平
在陈履安任中国国民党副秘书长时,陈丰义任职于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海外工作会。陈履安接任经济部部长后,1988年,陈丰义随之进入经济部,担任参事。
陈丰义任经济部参事期间,高雄县因石油化学工厂污染,发生林园事件。陈丰义奉陈履安之命南下协调,使林园工业区恢复运作,当时报纸曾称他是“地下经济部长”。
在陈履安职务调动之后,陈丰义随之调动,曾任国防部参事、监察院秘书长、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2008年,陈丰义回任监察院秘书长。
2013年,监委李复甸、马以工在调查宜兰县政府对陈定南相关文史资料争议时发现,监察院中的档案有三分之一遭销毁,其中包括需要永久保存的档案及未达保存期限的档案,全部档案总计高161.5公尺,档案未经清点、列册、评鉴过程,未留下销毁清册,也没有留下电子档案副本,直接遭到销毁。李复甸与马以工以违反《中华民国档案法》对陈丰义提出弹劾,但以7比4的票数遭否决。陈丰义表示,在2008年,因为监院空间不足,监委要求整理档案,他决定成立专责小组,由前任与现任副秘书长陈吉雄、徐海泉担任召集人,他只负责阅卷与审核,并不清楚档案被销毁的事[1]。
2013年7月4日,监委马以工、刘玉山、李复甸召开记者会,宣布弹劾案通过;陈丰义在同时间召开记者会反驳[2][3]。监察院院长王建煊认为,陈丰义清掉很多无归档价值的资料,造成自己被弹劾,“努力办事的人就会倒楣”[4][5]。
注释
- ^ 罗添斌. 擅毀檔案 監院秘書長 逃過彈劾. 自由时报. 2013年6月11日 [2013年6月11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7月18日) (中文(台湾)).
- ^ 孙伟伦. 監委彈劾監院祕書長 祕書長喊冤批監委. NOWnews. 2013年7月4日 [2013年7月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7月7日) (中文(台湾)).
- ^ 叶素萍. 史上首次 監委彈劾監院秘書長. 中央社. 2013年7月4日 [2013年7月4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5日) (中文(台湾)).
- ^ 王建煊:努力辦事的人就倒楣. 中央社. 2013年7月9日 [2013年7月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7月14日) (中文(台湾)).
- ^ 唐筱恬. 王建煊挺陳豐義 籲勿殘害忠良. 中国时报. 2013年7月10日 [2013年7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9月23日)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