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复
锺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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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翰林院修撰 | |
籍贯 | 江西永丰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弘彰 |
出生 | 建文二年(1400年) 江西永丰县 |
逝世 | 正统八年(1443年) 江西永丰县 |
亲属 | (子)锺同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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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复(1400年—1443年),字弘彰,江西吉安府永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探花及第,官至翰林院修撰。
生平
及第
宣德八年(1433年)癸丑科第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1],授翰林院编修,历官修撰。
上疏
锺复与同乡刘球交好。正统八年(1443年),刘球准备上疏论事,与锺复约好一同署名。但锺复之妻极力劝阻。刘球到锺复拜访,锺复不在,其妻在屏间骂道:“汝自上疏,何累他人为!”刘球叹道:“彼乃谋及妇人。”于是独自上奏,结果得罪而死。不久,锺复亦患病卒。
身后
锺复死后,其妻常为此悔恨,称早知如此,不如令二人一同赴死。锺复子锺同闻母之言,感动奋发,立承父志。[2]后来锺同果然考中进士,官监察御史,因上奏下狱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