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霔
郝霔[1](?—?),顺天府霸州(今河北省霸州市)人,清朝官员。
生平
郝霔是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科进士。乾隆五年(1740年)接替魏素,担任台湾府海防补盗同知。同年接替朱岳楷,兼署台湾县知县。乾隆七年(1742年)转任淡水同知。乾隆九年(1744年)升任福宁知府。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 (清)陈培桂 纂辑《淡水厅志》卷八
注释
- ^ 霔,音shù。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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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吕锦文 |
汀州府长汀县知县 雍正十一年-乾隆元年 (1733-1736年) |
继任: 李昌 |
前任: 赵奇芳 |
汀州府知府 雍正十三年-乾隆元年 (1735-1736年) |
继任: 王相 |
前任: 魏素 |
台湾府海防补盗同知 1740年上任 |
继任: 方邦基 |
前任: 朱岳楷 |
台湾府台湾县知县 1740年上任 |
继任: 杨允玺 |
前任: 庄年 |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742年上任 |
继任: 曾曰瑛 |
前任: 徐维垣 |
福宁府知府 乾隆九年-十年 (1744-1745年) |
继任: 董启祚 |
前任: 沈伟业 |
汀州府知府 乾隆十年-十三年 (1745-1748年) |
继任: 徐林 |
前任: 伊靖阿 |
兴化府知府 乾隆十九年-二十三年 (1754-1758年) |
继任: 宫兆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