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尚简
邢尚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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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大理寺卿 | |
籍贯 | 山东莱州府平度州昌邑县 |
字号 | 字原敬 |
出生 | 三月十一日 山东昌邑县 |
逝世 | 卒年不详 山东昌邑县 |
配偶 | 娶孙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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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尚简(1508年—?),字原敬,号鄑野,山东莱州府平度州昌邑县城东隅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举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联捷辛丑科三甲进士[1][2]。初授直隶新安县(今河北省安新县)知县[3],改真定县,二十四年十二月擢四川道试监察御史。先后巡按甘肃、保定,掌京道。三十三年七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进大理寺左少卿,三十七年四月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四十年四月晋大理寺卿。因丁忧去官。
家族
曾祖邢志;祖父邢瓘,曾任推官;父邢时举,曾任监生。母朱氏。慈侍下。弟尚宽、尚公、尚德、尚清[4]。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保定府志·卷之十二》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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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润 |
明朝真定县知县 1541年-1543年 |
继任: 韩维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