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汝𬭼
赵汝𬭼(1172年—1246年),𬭼或作燧,字明翁,号野谷,袁州(今江西宜春)人。
宋太宗八世孙。父赵善坚,官户部尚书。[1]宋孝宗乾道八年(1172年)汝𬭼出生,幼时随父居婺州,受教于吕祖谦家塾。嘉泰二年(1202年)进士及第。历官东阳主簿,崇陵桥道遁递官,诸暨主簿。嘉泰三年,入辛弃疾幕府。为荆湖南路刑狱司属官,受使者李悦斋器重,率部平定洞庭湖盗匪。嘉定四年(1211年),知临川县,七年(1214年),任镇江管榷。嘉定十年(1217年),添差临安通判,诸军审计司军器监主簿。绍定二年(1229年)知郴州,四年,任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司干官。[2]端平二年(1235年),任广南东路转运副使。嘉熙元年(1237年),移广南东路转运使。嘉熙二年,以刑部郎官召对。淳祐五年(1245年)出知温州。[3]淳祐六年(1246年)卒于官,得年七十五。淳祐八年(1248年)归葬袁州宜春。工于诗,师法唐人,作品多关怀民生疾苦。钱锺书说“江湖派诗人里算他的才气最豪放。”有诗集《野谷诗稿》六卷,存诗二百八十一首。
注释
参考书目
- 《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五二《刑部赵郎中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