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郡为秦代在平定百越族后所设的一个郡级行政单位。近现代有关象郡位置向有争议,一说是在今日广西与广东雷州半岛,面积达10万平方公里以上,一说则指象郡包含了越南境内的北圻和中圻,面积广达30万平方公里以上。另外,象郡于秦末为南越国所辖无可争议,不过南越国遭西汉消灭后,西汉是否继续在原处复设郡县,则有所争议。不过,可确定的是,象郡的设置,对于岭南开发是个不可忽略的关键。
古典中越史籍提到的秦代象郡
关于秦代象郡的位置,中越两国的古典史籍均认为是在现时越南境内,如《汉书·地理志下》称汉代的日南郡(约当现时越南中部)就是“故秦象郡”,[1]《大越史记全书·外纪全书·蜀纪》称象郡“即安南”。[2]
近现代争议
在二十世纪初,法国学者亨利·马思伯乐提出质疑,认为曾出现于西汉时期的象郡(位于广西之东南部),正是秦代设立的象郡。[3]台湾学者吕士朋则参考鄂卢梭、劳干、陈荆和等学者的说法,指出秦代象郡当在今越南境内,南界约在越南中部的隘云关。至于西汉时的象郡,吕士朋指当为西汉武帝在西南夷当中所设,到西汉昭帝时乃废除。[4]中国大陆学者郭振铎、张笑梅则提出,据越南的北、中部出土的青铜兵器而言,与中国战国时代的陵墓出土兵器形状雷同,很可能是秦代用兵当地遗留下来的,所以象郡位置包括汉代日南郡,当无问题。[5]
注释
- ^ 班固《汉书·地理志下》,北京中华书局版,1630页。
- ^ 吴士连《大越史记全书·外纪全书·蜀纪》,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硏究所校合本,102页。
- ^ 马思伯乐《秦汉象郡考》,收录于《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四编》,冯承钧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57─58页。
- ^ 吕士朋《北属时期的越南》第二章《秦汉对南越的征服与开发》,香港中文大学新亚研究所东南亚研究室刋,22─26页。
- ^ 郭振铎、张笑梅《越南通史》第二编第四章第一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版,136─137页。
参考书籍
其他象郡
- 南朝梁置,治阳寿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象州县)。隋开皇三年(583年)废郡并入象州。
- 南朝陈置,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雒容镇南。隋开皇九年(589年)废为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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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模板依五十四郡说列出秦郡。此外皆列入待考一栏。下划线者为 前221年秦代的36个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称不同的郡,以其最后使用的名称为准,并在()中注明曾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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