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办公室 (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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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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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f Executive's Office | |
别名 | 行政长官办公大楼、政府总部低座 |
概要 | |
归类 | 政府、公共建筑 |
地点 | 香港香港岛金钟添马添华道1号 |
坐标 | 22°16′48″N 114°9′59″E / 22.28000°N 114.16639°E |
起造 | 2008年2月 |
兴建期 | 2011年9月 |
启用 | 2011年8月8日 |
托建方 | 金门—协兴 |
所有者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管理者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 |
技术细节 | |
结构系统 | 钢筋、混凝土 |
网站 | |
ceo | |
地图 | |
行政长官办公室(英语:Chief Executive's Office),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之办公大楼,位于香港香港岛金钟添马添华道1号。行政长官办公室是添马舰发展工程的三组建筑之一,其东为立法会综合大楼,其南则为政府总部,三组建筑之间的绿化带辟作添马公园。
行政长官办公室于2011年8月8日启用,在此之前,办公室位于中环的礼宾府内。
采访自由争议
2011年8月11日,3名来自《明报》、《星岛日报》及《资本壹周》的记者到新立法会大楼采访,经登记获发许可证后进入新政府总部范围,其后走到特首办公室观看,有警员要求了解是否保安设计有漏洞,希望3记者自愿录口供,但其后警方以企图爆窃罪名拘捕3名记者,调查至深夜后撤销拘捕,其中《明报》和《星岛》记者凌晨时分已获释放。
对于警方一度以企图爆窃罪拘捕进入政府新总部大楼的记者,有立法会议员批评政府滥权、莫须有,认为特首应为事件道歉;特首办对事件没有回应。[1]
参考文献
引用
- ^ 3記者進新特首辦一度被捕 警指「企圖爆竊」 議員批濫權促特首道歉. 明报. 2011-08-12 [2014-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10日).
来源
- 行政長官辦公室將遷往新政府總部. 香港政府新闻公报. 2011-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