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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元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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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元震(?—1077年),北宋宦官

蓝元震与长兄蓝元用同为宦官蓝继宗养子。以其兄蓝元用的官荫补入内黄门,转高班,侍奉太后刘氏明道元年(1032年)八月二十三年,宫中夜里起火,小黄门王守规及时发现,太后拥宋仁宗西华门,元震则传唤宿卫护驾,事后因功官迁高品。为太祖太宗真宗三陵都监,修订防守法,尔后诸陵仿照他的规式。庆历四年春天,蓝元震上书劾论朝中朋党,并将矛头指向范仲淹欧阳修等人。[1]最后范仲淹于是年六月自请外放。曾任群牧都监,又监三馆秘阁。熙宁初,任入内押班,迁皇城使。熙宁三年(1070年),宋神宗派遣中使张若水与蓝元震访查开封府贷放青苗情形,二人回报:“民情深愿,无抑配者。”[2]熙宁十年(1077年)二月二十七年,仙韶院发生火灾,他与苏利涉及时救护,大火顺利扑灭。同年三月初四日,卒于入内副都知任上。卒赠镇海军留后司马光撰《涑水记闻》一书多引用蓝元震之言。

注释

  1. ^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八:“至使内侍蓝元震上疏言:‘范仲淹、欧阳修、尹洙、馀靖,前日蔡襄谓之四贤。斥去未几,复还京师。四贤得时,遂引蔡襄以为同列。以国家爵禄为私惠,胶固朋党,苟以报谢当时歌咏之德。今一人私党,止作十数,合五六人,门下党与已无虑五六十人。使此五六十人递相提挈,不过三二年,布满要路,则误朝迷国,谁敢有言?挟恨报仇,何施不可?九重至深,万几至重,何由察知?’上终不之信也。”
  2. ^ 宋史纪事本末》卷三十七:“时文彦博亦以青苗之害为言,帝曰:‘吾遣二中使亲问民间,皆云甚便。’彦博曰:‘韩琦三朝宰相,不信,而信二宦者乎?’先是,安石尝与入内副都知张若水、押班蓝元震交结,帝遣使潜察府界俵钱事,适命二人。二人使还,极言民情深愿,无抑配者,故帝信之不疑。”王安石是否暗中交结蓝元震与张若水,让他们为他作出有利的报告?《宋史》的说法系源自《司马光日记》,按当时司马光最反对青苗法及新法,其真实性不无争议。

参考文献

  • 宋史》,卷四六七〈宦者传二 • 蓝元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