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北部琉球群岛政厅
琉球美治时期政府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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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北部琉球群岛政厅 | |
Provisional Government of Northern Ryukyu Islands(英文) 臨時北部南西諸島政庁 (日语) | |
机构概要 | |
成立时间 | 1946年10月3日 |
前身机构 | 大岛支厅 |
解散时间 | 1950年11月 |
后继机构 | 奄美群岛政府 |
机构类型 | 行政机构、行政领土实体 |
机构首长 | 知事: 丰岛至(1946-1947) 中江实孝(1947-1950) 吉田嘉(1950) |
上级机构 | 琉球列岛美国军政府 |
临时北部琉球群岛政厅(英语:Provisional Government of Northern Ryukyu Islands;日语:臨時北部南西諸島政庁/りんじほくぶなんせいしょとうせいちょう Rinji Hokubu Nansei-shōtō seichō)为美军占领奄美群岛和吐噶喇群岛所设置的行政管理组织,于1946年10月成立,美军并任命原大岛支厅长的丰岛至继续担任临时北部琉球群岛政厅知事。同时亦设置了作为谘询机关的“法制修改委员会”,后改为奄美民政议会。1950年11月,临时北部琉球群岛政厅改制为奄美群岛政府。
政厅设置前的“大岛支厅”
二次大战结束约半年后的1946年2月2日,驻日本的联军总司令部发表命令,将“鹿儿岛县大岛支厅”分离,成为无日本政府上级单位的“大岛支厅”。此后,又根据美国军政府的命令,将日本本土出身的“日本人”干部从公职中驱逐,强制遣返本土。而空缺的职务由奄美当地出身人担任。
“大岛支厅”的行政组织
- 支厅长
- 官房
- 内务部
- 财务部
- 经济部
- 食粮部
- 教育部
临时北部南西诸岛政厅的行政组织
- 知事 - 副知事
- 内务部
- 财务部
- 教育部
- 经济部
- 食粮部
- 警察部
法制修改委员会
为北部琉球群岛美国军政府的谘询机关,由26名委员组成。但无设置其他地区称为“议会”的组织。
功能是“废除原本日本法律中压迫人民部份,并提出必要设置的修正的建议”。
于1950年,改组为奄美民政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