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索达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索达藏语བསོད་དར་威利转写bsod dar,1960年1月),男,藏族西藏江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现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党组书记。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2]

生平

1980年7月参加工作。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任江达县法院干部。1990年,任江达县委副书记、县长。1998年,任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2年,任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3年3月至2005年1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2005年,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正厅级)。2008年,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正厅级)。2012年12月起,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2013年1月29日,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被选举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3]

参考资料

  1. ^ 索达当选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法制日报. [2020-04-23]. [失效链接]
  2. ^ 宣教处.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 西藏法院网. 2020-05-08 [2021-04-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1) (简体中文). 
  3. ^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简历. 人民法院报. [2020-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