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参(?—?),字时中,扶风郡平陵县(今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祖籍河南郡洛阳县(今河南省洛阳市东),唐朝宰相。
工部尚书窦诞之玄孙。父窦审言,闻喜尉,以参贵赠吏部尚书。以门荫累官御史中丞。参习法令,通政术,“为人矜严悻直,果于断”[1]。唐德宗时以为宰相,“阴狡而愎,恃权而贪”[2],因故贬至柳州(今广西柳州市),宣武节度使刘士宁送给窦参绢五十匹,湖南观察使李巽上疏检举他“交通藩镇”。德宗怒欲杀之。陆贽替窦参说情,才未被杀,贬作郴州(湖南省郴州市)别驾(总秘书长),隔年,再贬驩州(现越南荣市)司马。不久赐死。全部家产、奴仆送至长安,连头上戴的发簪也充公。
子窦景伯,兼监察御史。
注释
- ^ 《唐诗纪事》卷四十三〈窦参〉
- ^ 《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