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
空壳公司(shell corporation[1][2],Shell Corporation),又名空头公司、皮包公司或纸上公司,在日本称为幽灵会社因而衍伸出幽灵公司的用法。与一种出现在离岸金融中心已经开设的公司法人,有公司名字,但是与还未有经营业务的现成公司(Readymade company/Shelf company/Aged corporation)是不同的。在用途与目的上又与傀儡公司(dummy corporation ,dummy company)不同。
例子
- 市面上,一些公司秘书、商业服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预先成立很多名字受欢迎的空壳公司,贩卖给未来的客人。例如一些外地商人来本地经商,需要成立本地公司,但是又不知如何办手续申请,即时的方法是买一间空壳公司,再投入业务便可。
- 物业投资者为税务计划,以空壳公司名义持有个别投资物业,达至减少印花税额,及享受更多扣税额的目的。
- 以“上下分离”方式持有铁路资产的“第三种铁道事业者”
空壳公司是一个中性的名字,这视乎持有人的用心,例如用以骗人入股,说有大生意,结果是“零”。或开设空壳公司招聘,向求职者收取费用后结业以骗财。如此“空壳”,非公司之罪。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定义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定义空壳公司(shell company),指缺乏(或仅有名义上的)主营业务,且(1)没有或仅有名义上的资产;(2)资产仅由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组成;或(3)资产由任意数量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名义上的其他资产组成。[3]
相关条目
参考文献
- ^ 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彙、學術名詞暨辭書資訊網. terms.naer.edu.tw. [2022-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04).
- ^ 存档副本. [2018-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1).
- ^ 存档副本. [2018-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11).
a shell company has no or nominal operations and either: (i) no or nominal assets; (ii) assets consisting solely of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or (iii) assets consisting of any amount of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and nominal other asse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