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黔生
皮黔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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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代表 | |
任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任期 1998年3月—2008年3月 | |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市委副总书记 | |
任期 1984年5月—2008年6月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中国河南省宁陵县 | 1951年10月1日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2008年12月23日被调查,2010年8月13日被开除) |
配偶 | 黄桂芳 |
学历 | 南开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世界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
职业 | 政治家、政治经济学家、理论家和改革派 |
专业 | 工人 |
网站 | 皮黔生简历 |
军事背景 | |
服役 | 中国人民解放军 |
服役时间 | 1970年-1976年 |
皮黔生(1951年—),河南宁陵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98年,担任天津市外经贸委主任、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2000年,升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办公室主任。2006年,任中共天津市委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0年,因受贿罪被判死缓[1]。
参考文献
- ^ 女儿海外巨款陷皮黔生囹圄. 内蒙古晨报. [2012-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