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琰 (东汉)
王琰(?年—?年),左冯翊池阳县(治今陕西省泾阳县西北)人,和吉茂同郡,曾捕杀欲投奔荆州刘表的高干。
生平
王琰为曹操属下,任上洛都尉一职。东汉献帝建安十一年(西元206年)曾捕杀一度背叛曹操,被击败后欲投奔刘表的袁绍外甥高干,因此功被封为列侯。其妻得知王琰封侯后曾在房里痛哭,认为王琰得势后将会再娶妻妾而不再只爱她。[1][2][3] 后王琰数次担任几郡太守,任内不名为清白。之后担任护羌校尉,与其子王嘉一同被同郡人吉茂称“冠帻劫人”。[4]
评价
- 吉茂:“痛乎,我效汝父子冠帻劫人邪!”
家庭
- 子:王嘉,任散骑郎及冯翊中正之职。
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中亦有描述王琰,与史实相差无几,但未提到其妻与吉茂对王琰的评价。[5]
参考来源
- ^ 《三国志 卷六 魏书六 董二袁刘传第六 袁绍传附高干传》:十一年,太祖征干。干乃留其将夏昭、邓升守城,自诣匈奴单于求救,不得,独与数骑亡,欲南奔荆州,上洛都尉捕斩之。
- ^ 《三国志 卷一 魏书一 武帝纪第一》:十一年春正月,公征干。干闻之,乃留其别将守城,走入匈奴,求救于单于,单于不受。公围壶关三月,拔之。干遂走荆州,上洛都尉王琰捕斩之。
- ^ 《三国志 卷六 魏书六 董二袁刘传第六》裴松之注引鱼豢《典略》:上洛都尉王琰获高干,以功封侯;其妻哭于室,以为琰富贵将更娶妾媵而夺己爱故也。
- ^ 《三国志 卷二十三 魏书二十三 和常杨杜赵裴传第二十三 常林传》裴松之注引《魏略》:吉茂字叔畅,冯翊池阳人也……茂同郡护羌校尉王琰,前数为郡守,不名为清白。而琰子嘉仕历诸县,亦复为通人。嘉时还为散骑郎,冯翊郡移嘉为中正。嘉叙茂虽在上第,而状甚下,云:“德优能少。”茂愠曰:“痛乎,我效汝父子冠帻劫人邪!”。
- ^ 《三国演义》第33回:(高干)行至上潞,被都尉王琰所杀,将头解送曹操。操封琰为列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