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尚用
王尚用(15世纪—16世纪),字贤卿,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一年(1516年),王尚用中举人[1],授绵州学正,调任郴州,升应山知县,当时正值饥荒,县民不是饿死就是被迫流徙,他向上级禀报,并写下文章劝谕富人赈济,同时计算丁粮省下岁费,揭发寄田飞平均赋税,并严格执行保甲缉拿寇盗,人民因此安定,并立碑纪念[2][3]。
之后王尚用升任叙州同知,九年内爱民如子让人信服[4],改官都匀、寻甸知府,在寻甸创立书院、革新学宫,和通判萧时中清丈四亩土地,并请改折税收便利人民[5],又纂修当地地方志[6],官至山东盐运使。
引用
- ^ 1.0 1.1 乾隆《安福县志》·卷八·选举:正德十一年丙子科乡举……王尚用 山东运使
- ^ 同治《应山县志·卷十一·名宦》:王尚用,字贤卿,安福人,由郴学迁焉,至而饥死徙众,白诸统领,且为文谕富民得金赈之,计丁粮以省岁费、察飞诡以均敛纳,申严保甲、缉剿寇盗,民获奠丽焉。碑曰:“其事亲也,孝其律己也,廉其莅下也,严诗谕士农流布,民间率多感化,沉毅慎重,近岁以来未之有也,宜勒之碣以铭无忘。”
- ^ 光绪《德安府志·卷十·职官下》:王尚用,字贤卿,安福人,嘉靖时由郴州学正迁应山知县,至适岁饥,死徙者众,遂白诸统领,且谕富民凑金赈之,省岁费、察飞诡,申严保甲、缉剿寇盗,民获奠丽焉。 《应山县志》
- ^ 道光《宜宾县志·卷三十七·政绩》:王尚用 安福人,嘉靖间同知,修职爱民上下信服,历任九年始终一致。
- ^ 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百八十四·曲靖府》:王尚用 安福人,嘉靖间授寻甸知府,创书院新学宫,平赋养孤,能以德化,与通判萧时中清丈四亩,除浮荒请改折,至今便之。
- ^ 《千顷堂书目·卷八》:地理类下……王尚用《寻甸府志》 嘉靖间修
参考文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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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周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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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绵州学正 嘉靖年间 |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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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邹师鲁 |
明朝郴州学正 1525年-1528年 |
继任: 方铎 |
前任: 宋文载 |
明朝应山县知县 1528年-1532年 |
继任: 王朝璲 |
前任: 张淮 |
明朝都匀府知府 嘉靖年间 |
继任: 林鸣爕 |
前任: 林斌 |
明朝寻甸府知府 1548年-嘉靖年间 |
继任: 周国南 |
前任: 陈光华 |
明朝山东盐运使 1555年-1559年 |
继任: 王良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