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坪汉阙
渠县汉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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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坪汉阙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四川省渠县 | ||||
分类 | 古建筑 | ||||
时代 | 汉 | ||||
编号 | 合并项目第13项 | ||||
认定时间 | 2001年6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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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坪汉阙位于四川省达州市渠县土溪镇平碾村。现仅存东阙的阙身,子阚和西阙早年失去。由四层石块砌成,高4.20米。阙身正面上端浮雕朱雀。下端浮雕饕餮,西侧雕青龙,东侧雕白虎等。均与赵家坪两阙相似,应为西晋时所建。[1]
1956年8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2]。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3]。2001年6月25日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冯焕阙、沈府君阙合并,并称渠县汉阙[4]。
参考资料
- ^ 丁祖春. 四川的汉晋石阙 (PDF). 考古与文物. 1987, (6): 46-53 [2023-03-0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3-03-08).
- ^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在工农业生产建设中注意保护文物的通知. 维基文库. 1956-08-16 (中文). [录入自:文化部文物管理局编.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汇编. 北京: 文物出版社. 1958: 288–292.]
-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发〔1980〕154号). 维基文库. 1980-07-07 (中文). [录入自: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编. 四川省法规规章汇编(1952-1984).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85: 663–677. CSBN 6118·8.]
- ^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1-06-25 [2020-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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