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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无轨电车脱线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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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无轨电车脱线触电事故是发生在1998年8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于中国辽宁省沈阳市,一辆环路无轨电车因为集电杆脱线后接触高压电线而造成乘客触电死亡的重大事故。[1]

事故概述

事故地点发生在辽宁省沈阳市文化路陆军总院车站,一辆环路无轨电车在本站停车时,集电杆意外脱线(集电头脱离电车触线网),刚好撞击在附近一条11kV高压电线路上,造成车体携带高压电。官方报导声称五名乘客下车接触地面时遭电流通过身体而当场身亡,另有九人受伤。[2]

后续发展

此次事故导致当地民众对无轨电车得安全性产生质疑,坊间流传无轨电车是“杀人车”的说法。尽管有关部门调查结果证实此次事故原因是电业部门违章架设高压电线导致,但未获广泛知晓与理解。最终促成近一年后的1999年6月20日沈阳市11条无轨电车线路全部废除,改为柴油汽车运行。[3]

问题点

  • 电业部门违章架设高压电线
  • 沈阳客运集团经营亏损、经费不足,车辆老化
  • 事故车体连接高压电后,乘客擅自下车

影响

此前,沈阳市具有中国第三大规模,历史近百年的无轨电车系统,此次事故间接导致该市无轨电车被全部废除,而被污染严重的柴油汽车为主取而代之,使民间对政府乃至时任沈阳市市长慕绥新本人产生质疑。[4]慕绥新后来因慕马案于2001年10月10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2年3月死于肺癌。时任沈阳客运集团公司总经理夏任凡也因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于2003年2月被一审判处死刑,2006年改判死缓。

参考资料

  1. ^ 沈阳日报,1998年8月13日,‘一辆环路无轨电车发生触电事故’,CN21-0003
  2. ^ 沈阳公共交通百年大事100件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1-10-15.
  3. ^ 中国青年报,冰点·新闻,‘电车没杀人,人却杀电车’,CN11-0061
  4. ^ 李明联; 郁峰. 反腐败揭出“功臣市长”慕绥新. 大地. 2001-08 [2018-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3).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