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政治
澳门政治环境比较简单,除了因为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社团势力对澳门的影响自“一二·三”事件以来已经主导当地社会生活以外,也跟澳门承袭自葡萄牙的政治制度如比例代表制有关。此外,与《香港基本法》不同,《澳门基本法》并没有承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在未来实行全面普选,当地要求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双普选”的声音也较为弱小。
澳门立法会直选部分容许立法会以每队参选队伍所得的票数比例去决定议席分配,使占主导地位的建制阵营和反对阵营可同时有代表的声音,但澳门的泛民主派(反对派)不具有足够的组织动员能力,即使在直选亦难以与建制派势力相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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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名称
澳门特别行政区(葡萄牙语:Região Administrativa Especial de Macau),简称澳门(Macau),葡语简称R.A.E.M.。
标志
区旗
澳门区旗是一面带有桥梁和水的上面一朵白色荷花的绿色旗帜,下面有5个金色的弧形,五颗五角星象征着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中间是一个大的弧形和4个小的弧形。
区徽
澳门区徽最外层写了同时以中文和葡文分别写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MACAU”。而其设计也使用了很多澳门区旗的设计元素,例如莲花、大桥和海水。
状态
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亦是中国第二个设立的特别行政区,奉行一国两制。
宪制性文件
经过1993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澳门基本法,是澳门的「小宪法」。
法律制度
与中国内地一样,澳门同属使用大陆法系的地区。所立法律主要参考葡萄牙的法律,亦有部分法律是参考西班牙、法国及德国的法律而制定。
除基本法外,适用法律有民法典、刑法典、商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典等(此五法典合称五大法典)。此外,行政程序法典、行政诉讼法典、民事登记法典、商业登记法典、物业登记法典、公证法典亦属重要之法典。
选举权
居住在澳门7年以上的18岁以上的永久性居民都可以参与直接选举(2017年的最新数字有选民人数307,020人)[1];已经注册为“法人选民”(corporate voters)的组织(905个注册组织)可参加立法会的间接选举以及选出选举行政长官的400人委员会。
行政长官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并为行政机关首长。
行政机关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 政府首长: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 政府:行政长官下有五个司,再下为局、厅、处。
立法机关
一院制议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现有33席,14个直接选举产生,12个间接选举产生,另外7个由行政长官任命,一届4年)
- 选举:最近一次选举在2021年9月11日(参看2021年澳门立法会选举)。
- 选举结果(仅列出直接选举14席):
司法机关
司法机关由两部份组成:法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和检察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法院为三院建制,分别为第一审法院(初级法院及行政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现今初级法院设有三个民事法庭及三个刑事法庭,另外还设有轻微民事案件法庭及刑事起诉法庭。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规定,澳门将来可根据需要,劳动法庭以及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亦于2013年10月16日开始运作。
检察院为一院三级建制,分别为检察官、助理检察长及检察长三级,对应法院的三级建制。
政党
澳门并无所谓政党存在。所谓的参选组别(提名人候选人的委员会) 只是临时性质,平时都以社团形式进行活动。澳门带有政治性质的团体包括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澳门工会联合总会、新澳门学社、澳门繁荣促进会等。
政治压力团体
(以首字笔划排序)
参与的国际组织
(年份为加入该组织时间)
- 世界贸易组织(1991年)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准会员)(1995年)
- 国际海事组织(联系会员)(1990年)
- 世界旅游组织(联系会员)(1981年)
- 世界气象组织(地区会员)(1996年)
- 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域委员会(1993年)
- 世界海关组织(1993年)
- 亚太电讯组织(准会员)(1993年)
- 亚太地区发展中心(准会员)(1993年)
- 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准会员)(1991年)
- 国际纺织及成衣局(1984年)
- 台风委员会(1992年)
- 亚洲太平洋反清洗黑钱组织(2001年)
-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支局)
- 国际标准化组织(通讯员)
澳门著名政治人物
参看
外部链接
- ^ 选民年净增两万至逾三十万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017-01-17 澳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