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交通标志
澳门交通标志是指澳门使用的交通标志。澳门的交通标志与1998年之前葡萄牙使用的交通标志相似。1999年澳门主权移交后,原本葡萄牙统治时代的交通标志依然沿用。[1]
警告标志
-
向右转弯
-
向左转弯
-
向右双曲线
-
向左双曲线
-
十字路口或路口
-
没有优先道路的十字路口
-
与无优先道路的交会处
-
与无优先道路的交会处
-
合并左侧交通
-
合并右侧交通
-
减速带
-
浸在道路上
-
凹凸不平的表面
-
软基路段
-
隧道
-
儿童穿越
-
前方有行人过路处
-
道路两侧变窄
-
道路左侧变窄
-
道路右侧变窄
-
陡峭的下降
-
陡峭的上升
-
前方施工
-
松散的砾石
-
容易打滑
-
落石
-
吊桥
-
河岸
-
注意横风
-
交通号志
-
前方圆环
-
骑自行车的人横穿或进入道路
-
低空飞行的飞机
-
给主干道上的交通让路
-
双向交通
-
附近的其他危险
禁止标志
-
没有车辆通行通道
-
禁止车辆驶入
-
禁止右转
-
禁止左转
-
禁止掉头
-
禁止超车
-
禁止货车超车
-
在主干道上停车并给交通让路
-
海关
-
收费路
-
无法停车或等待
-
禁止临时停车和停放车辆
-
单日不准停车
-
偶数天不准停车
-
限时停车区
-
禁止两轮以下机动车辆
-
没有摩托车骑士
-
禁止所有机动车辆行驶
-
禁止行人、动物、轻便摩托车和骑自行车
-
禁止高度超过3.5公尺的车辆
-
宽度超过2公尺的车辆禁止通行
-
禁止在本车与前车距离小于70公尺的情况下行驶
-
禁止长度超过10公尺的车辆
-
禁止货运车辆重量超过 5.5 吨
-
禁止车辆重量超过 5.5 吨
-
每车轴重量不得超过 2.4 吨
-
最高速度限制
-
无马达噪音
-
迎面而来的车辆优先
-
行人禁止通行
-
卡车禁止进入
-
禁止车辆牵引 2 个或更多车轴的拖车
-
禁止骑自行车或小型轻便摩托车进入
-
禁止大型轻型机车进入
-
禁止携带爆炸物的车辆
-
禁止运输危险水污染物的车辆
-
禁止车辆运载危险物品或符合特殊标志规定的材料进入
-
许可停车区
-
无停车区
-
除装货及卸货外,无停车区
-
无停车区,畅通无阻
-
速限区
-
无通行区
-
最高速度限制结束
-
马达噪音禁止结束
-
禁止停车或停车禁令结束
-
终止之前签署的所有禁令和限制
-
禁止超车结束
-
卡车禁止超车结束
-
限时停车区结束
强制性标志
-
只能左转
-
只能直行,不能转弯
-
右转
-
直行或左转
-
仅右转
-
左转
-
直行或右转
-
从左侧通过
-
从右侧通过
-
迂回
-
可以从两侧通过
-
最低限速
-
限巴士
-
仅限骑自行车者
-
仅限行人通行
-
最低速度限制结束
讯息标志
-
停车场
-
根据标志上之指示,许可某种车辆或公共机关或实体使用之车辆泊车.
-
许可重型汽车泊车
-
医院区
-
没有直通公路
-
单向行驶
-
优先于迎面而来的车辆
-
行人穿越道
-
优先道路
-
谘询速度
-
公共运输车辆专用车道
-
有优先权道路方向标志
-
有优先权道路方向标志
-
车道使用标志
-
车道使用标志
-
车道使用标志
-
车道使用标志
其他标志
-
导向牌
-
澳门的士站牌
-
可泊车时间辅助牌
-
有时限上落客货区除外辅助牌
-
可泊车时间辅助牌
-
可泊车时间辅助牌
-
可泊车时间辅助牌
-
特许车辆可泊车时间辅助牌
-
特许车辆除外辅助牌
-
公共巴士除外辅助牌
-
红灯亮起 必须停车
-
视频监察
-
违泊侦测
-
违规侦测
-
超速侦测
-
超速侦测
-
交通标志
-
区间测速(终结)
-
斜行式行人横道交通标志
-
标志之辅助标牌 式 12a、式样12b
-
标志之辅助标牌 式 12a、式样12b
-
地点指示牌
-
的士上落客区标志牌
参考文献
- ^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會刊 (PDF). [202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