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勖
潘勖(2世纪—215年),字元茂,河南尹中牟人[1],初名芝,后来为了避讳,改名为勖。[2][3]官至尚书左丞。《册魏公九锡文》、《尚书令荀彧碑》等出自其手笔。
生平
汉献帝时为尚书郎,后又以其先前为两千石曹时表现良好,迁尚书右丞兼本职。
建安末的尚书右丞潘勖与魏文帝时的散骑常侍河内王象与卫𫖮以文章显于世。[4]
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迁东海相,上任前留任尚书左丞,当年病死,享年五十馀岁。[5]有集二卷。[6]
家庭
子
孙
侄
评价
- 刘勰:昔潘勖锡魏,思摹经典,群才韬笔,乃其骨髓峻也。《文心雕龙/风骨》
- 殷芸:魏国初建,潘勖字元茂,为策命文。自汉武以来未有此制,勖乃依商、周宪章,唐、虞辞义,温雅与典诰同风,于时朝士皆莫能措一字。[9]
- 《潘勖别传》:勖宽贤容众,与天下人等休戚,同有无,不以家财吻己有。[10]
参考资料
- ^ 《三国志集解·魏书·卫觊传》:本志《武纪》建安十八年《魏公九锡策命》注:后汉尚书左丞潘勖之辞也。勖字元茂,陈留中牟人。 《晋书·潘岳传》:岳,荥阳中牟人 按《郡国志》,荥阳、中牟俱为河南尹属县。魏分河南郡县为荥阳郡,中牟改属荥阳,故本志书“河南潘勖”,《晋书》云荥阳中牟人,均是。惟《武纪》注书“陈留中牟人”,似有误。
- ^ 《文章志》:勖字元茂,初名芝,改名勖,后避讳。
- ^ 《全后汉文/卷八十七》:勖,字元茂,初名芝,陈留中牟人。
- ^ 《三国志·卫觊传》:建安末,尚书右丞河南潘勖,黄初时,散骑常侍河内王象,亦与觊并以文章显。
- ^ 《文章志》:二十年,迁东海相。未发,留拜尚书左丞。其年病卒,时年五十馀。
- ^ 《全后汉文/卷八十七》:除东海相,未行,留为尚书左丞。有集二卷。
- ^ 《文章志》:勖子满,平原太守,亦以学行称。满子尼,字正叔。尼别传曰:尼少有清才,文辞温雅。初应州辟,后以父老归供养。居家十馀年,父终,晚乃出仕。尼尝赠陆机诗,机答之,其四句曰:“猗欤潘生,世笃其藻,仰仪前文,丕隆祖考。”位终太常。尼从父岳,字安仁。
- ^ 《晋书·潘岳传》:岳从子尼。尼字正叔。祖勖,汉东海相。
- ^ 《殷芸小说·卷五》
- ^ 《太平御览·卷四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