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国协和会中央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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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协和会中央本部旧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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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2836号 |
时代 | 现代 |
编号 | 第6批第10号 |
认定时间 | 1994年1月19日 |
满洲国协和会中央本部,位于新京市大同广场(今长春市人民广场)南方200米处。大楼始建于1937年7月,为砖石结构的组合建筑,占地面积8749平方米,建筑面积7955平方米,地面两层,地下一层,包括办公室、保卫室、接待室、住宿室、几个大、小会议室和地下舞厅。1945年,占领长春的苏联红军曾将卫戍司令部设在这里。1947年,该建筑改为长春工人俱乐部,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朝鲜电影制片厂迁至中国,厂址即在这里。1958年,该建筑归沈阳军区使用,北侧为军人俱乐部,南侧为吉林省军区第二招待所。如今,北侧原礼堂部分已改造为酒楼,南侧原办公区域用于商务。该建筑现为长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文献
- 吉林省文物志编委会:长春市文物志 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