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州府,清代府名。升明代沂州为府,属山东省。
《清史稿·地理志八》:“沂州府:初沿明制,为兖州属州,领县二。雍正二年(1724年)改直隶州。雍正十二年(1734年),升府,置附郭,降莒州及所属蒙阴县、沂水县、日照县来隶。领州一:莒州,县六:兰山县、郯城县、费县、沂水县、蒙阴县、日照县[1]。
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州厅改县,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