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法政专门学校
江西法政专门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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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间私立 |
隶属 | 江西同乡留日学生 |
创办日期 | 1911年 |
创始人 | 罗文蔚、刘存一、徐元诰、罗家衡、孙振渭、刘濂、龙钦海等[1] |
学区 | 江西省南昌系马桩后迁高升巷 |
校长 | 徐元诰(董事长)、刘存一、罗家衡等(董事)[1] |
院长 | 龙钦海(法律科主任),罗文蔚(事务主任)[1] |
年级 | 本科三年学制(预科二年学制,毕业后升入本科) |
学生人数 | 828人(1929年暑假停招新生之后) |
校刊 | 1930年《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二十周年纪念特刊》 |
停止招生 | 1929年年度 |
完全停办 | 1933年年度 |
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 (1911年-1933年),为1905年科举制度废止后,中国近代新式教育的兴起初期民间成立的学校之一。有鉴于清朝政治腐败衰微,江西同乡留日学生发起集资创办,以教育乡民[2]。
简史
江西法政专门学校于1910年发起创办,租赁民房为校址,设在江西南昌系马桩,推举刘存一为校长,1911年呈报清朝学部立案,开始招收学生,分法学与政治学两班[3]。
1913年改选徐元诰为校长,并呈报中华民国北京教育部立案,1914年改选罗家衡为校长[4]。1922年,选出龙钦海为校长[5]。
1926年至1928年北伐战争,学校曾遭北洋军阀破坏毁损而停顿,期间中华民国大学院成立并颁行《私立学校条例》。1928年冬,学校依法组织校董会并选举校长[6]。
1929年,学校依据政令[7]停止招收学生,逐年结束三年学制的专门部在校生,于1933年学校停办[8]。
参见
- 著名校友
- 历年主管单位
- 1926年至1927年
- 1927年10月至1928年10月
脚注与文献
- ^ 1.0 1.1 1.2 1.3 1930年7月 《私立江西法政專門學校二十週年紀念特刊》. : 第55页.
“最初设立人一览,罗文蔚、刘存一、徐元诰、罗家衡、孙振渭、刘 濂、龙钦海均列名其中;及在现任董事,徐元诰为董事长,刘存一、罗家衡为董事;在现任职教员表,刘 濂为校长,龙钦海为法律科主任,罗文蔚为事务主任。在“本校二十年之经过”著者为……校长刘 濂口述,他人记录。”
- ^ “吾校成立于民国前一年,游学东瀛诸君,鉴于满清政治之腐窳,法制之陵夷,毕业归来,慨然思本其所学以为改造国民之一助,而斯校乃崭然渐露头角。”
- ^ “宣统二年冬,发起创办,集得基金万馀元,租赁系马桩民房为校址,公举刘存一为校长,次年即呈报前清学部立案,二月招收别科学生,分法律与政治两班,三年毕业。”
- ^ “民国二年,改选徐元诰为校长,复备文册,呈报北京教育部立案,(民国)三年改选罗家衡为校长,专办本科,停办别科招生,并添招预科学生,二年毕业,再升入本科。并由发起人捐资二万元,在(南昌)高升巷,购买民地五亩有奇,建筑新校舍,同年即行迁入。”
- ^ “民国十一年,北伐军兴,学校则由当时选出之校长龙钦海主其事”
- ^ “(民国)十五年,… 遭本省北洋军阀蹂躏,将本校图书文件器具毁损十之八九,停顿数月,嗣又为革命军借寓, … (民国)十七年冬,… 军队退去,… 本校乃得回复原状。同年遵照大学院私立学校条例,由发起人组织设立人会,开大会,撰拟校董会章程,选举校董十一人,同时开会选举校长。”
- ^ “奉教育部第九四六号训令:“法、医两种专门学校,限期停办,其已设之两种专校,祇准办至现有学生毕业时止,自(民国)十八年暑假起,一律不得继续招生。””
- ^ “统计现有学生五班,法律本科三年级一百六十五人,准于(民国)十九年度学期终了毕业,政治经济本科二年级生一百四十一人,法律本科二年级生一百三十四人,应在(民国)二十年度之终毕业,又政治经济本科一年级生一百九十八人,法律本科一年级生一百九十人,应在(民国)二十一年度之终毕业。准此以往,在(民国)二十二年学期开始前,本校专门部完全结束。”
- 1930年7月 《私立江西法政專門學校二十週年紀念特刊》. 《民国珍稀专刊特刊增刊纪念号汇编. [v.3], 增刊纪念号卷 ; 54》. 北京: 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2010年 [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