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安全局 (澳洲)
澳大利亚政府机构 | |
---|---|
民用航空安全局 | |
Civil Aviation Safety Authority | |
机构概要 | |
成立时间 | 1995年7月6日 |
前身机构 | 航空部 |
机构类型 | 民航局、澳大利亚政府机构[*] |
机构驻地 | 澳大利亚首都领地沃登谷 |
上级机构 | 基础设施和区域发展部 |
网站 | www |
影像资料 | |
CASA总部所在的航空大楼(Aviation House) |
民用航空安全局(英语:Civil Aviation Safety Authority,缩写:CASA)是澳大利亚的民用航空管理法定机构,负责该国民用航空的监管及安全标准。民用航空安全局于1997年7月6日根据《1988年民用航空法》(Civil Aviation Act 1988)而成立,该法案将原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uthority)拆分成民用航空安全局和澳洲航空服务公司。
民用航空安全局隶属基础设施和区域发展部,行政总裁由该部部长任命。
民用航空安全局负责监管澳洲民用航空的运作、发放相关执照、制定安全标准,并保护环境不受航空器使用的影响。
历史
机构成立于1995年7月6日,将前澳大利亚民用航空局的空中安全功能与其他空中交通管制职能分离(改至澳洲航空服务公司)。
民用航空安全局成立于1995年7月6日[1],其职能由《1988年民用航空法》(Civil Aviation Act 1988)规定。其职能包括引导下列安全规章:[2]
- 在澳大利亚境内运行的民用航空
- 在澳大利亚境外运行的澳大利亚飞机
- 制定和颁布适当、清晰且简练的航空安全标准
- 制定有效的执法策略,确保遵守航空安全标准
- 监管药物和酒精管理计划和测试
- 颁发证书、许可、注册和执照[3]
- 全面的监督航空业
- 对民用航空安全系统进行定期审查,监测航空业的安全指标
- 对国际安全发展进行定期评估
民用航空安全局必须将空中航行的安全视为最重要的考虑因素。[4]
参见
- 澳大利亚私人飞行员执照(P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