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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双峰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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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双峰寺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
时代清代
编号160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梓潼双峰寺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梓潼双峰寺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双峰乡河口村一社的寨子山南侧100公尺,坐北朝南,占地面积700平方公尺。双峰寺始建于元代,明清时期多次扩建维修,现仅存正殿和城隍殿,正殿建于清雍正十二年,坐北朝南。台基用条石砌成,宽24.5公尺,深16.8公尺,高1.05公尺,抬梁式梁架,前后乳袱札牵用六柱,四周有一步回廊,面阔五间16.8公尺,进深六间15.8公尺,单檐歇山顶,脊高9.1公尺,檐高3.7公尺,四方覆龛式柱础。城隍殿台基用条石垒砌,宽24.9公尺,抬梁、穿斗式梁架,六架橼屋用四柱,前有一步廊,面阔六间,通面阔23.9公尺,进深三间,通进深9.29公尺,在殿内的石香炉上有清道光年间题记。双峰寺形制保存完好,用材较大,做工考究,建造年代清楚,为研究清代古建筑提供了较好的实物资料。1990年,梓潼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

注释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