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璋(15世纪—16世纪),号杏桥,湖广荆州府公安县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璋是用功读书,寒暑无间,赴乡试落榜后拿著衣服到文庙焚毁后再拜,妻子刘氏为他预备物资强迫再次赴考,是嘉靖四年(1525年)乙酉科湖广乡试举人,授彭山知县,免除地方苛政,兴行惠政,四川人民称颂,不久去世[1]。
引用
- ^ 1.0 1.1 同治《公安县志·卷六·人物志》:李璋,号杏桥,下帷攻苦,寒暑无间,录科遗其名,取青衿诣文庙焚之再拜而出,妻刘预买舸备糗强令赴,大收得入闱,试出以文示同舍生,生曰:“售矣。”顾后予大怒唾之。已而果然中嘉靖乙酉举人,仕蜀彭山令,蠲烦去苛,兴行布恺,蜀人称焉,未几卒于官。
参考文献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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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杨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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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彭山县知县 嘉靖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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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李时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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