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 (明朝)
李庆(?—1427年),字德孚,北平行省顺天府顺义县(今北京市顺义区)人,明朝兵部尚书。
洪武年间,其以国子监监生署右佥都御史,后授刑部员外郎,迁绍兴知府。永乐元年,召回为刑部侍郎。其性格刚硬,之后改为左副都御史。并弹劾都督谭青、朱崇、费𤩽、梁铭贪污等。永乐十八年,晋升为工部尚书[1]。明仁宗即位后,改任兵部尚书,加升太子少保[2]。宣德二年,安远侯柳升讨伐黎利,明宣宗命李庆参赞军务。在抵达镇夷关时,柳升轻敌不设防备。时李庆已重病仍强起劝柳升。柳升不听以致中伏战败而死。李庆得知后病重,次日亦死去,明军被灭。[3]越南的《大越史记全书》称他是因兵败自杀身亡。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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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明史》(卷150):“李庆,字德孚,顺义人。洪武中,以国子生署右佥都御史,后授刑部员外郎,迁绍兴知府。永乐元年召为刑部侍郎。性刚果,有干局,驭下甚严。帝以为才,数命治他事,不得时至部。然属吏与罪人交通私馈饷,庆辄知之,绳以重法。五年,改左副都御史。两遭亲丧,并起复。时勋贵武臣多令子弟家人行商中盐,为官民害。庆言:“旧制,四品以上官员家不得与民争利。今都督蔡福等既行罚,公侯有犯,亦乞按问。”帝命严禁如制。忻成伯赵彜擅杀运夫,盗卖军饷。都督谭青、朱崇贪纵。庆劾之,皆下吏。已,劾都督费𤩽欺罔、梁铭贪暴、镇守德州都督曹得黩货。皆被责。中外凛其风采。十八年进工部尚书,寻兼领兵部事。”
- ^ 《明史》(卷150):“仁宗立,改兵部,加太子少保。弋谦以言事忤旨,吕震等交口诋之,惟庆与夏原吉无所言。帝寻悟,降敕自责,并责震等,震等甚愧此两人。山陵事多,趣办中官有求,执不与,人多严惮之,号为“生李”。奉命侍皇太子谒孝陵,在途约束将士,秋毫无所扰。太子欲猎,庆谏止。及太子还北京,遂留庆南京兵部。”
- ^ 《明史》(卷150):“宣德二年,安远侯柳升讨黎利,命庆参赞军务,许择部曹贤能者自随。师至镇夷关,升意轻贼,不为备。郎中史安、主事陈镛言于庆。时庆已病甚,强起告升。升不听,直前,中伏败死。庆病遂笃,明日亦死,一军尽没。”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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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宋礼 |
明朝工部尚书 1422年-1424年 |
继任: 金纯 |
前任: 赵羾 |
明朝兵部尚书 1425年-1426年 |
继任: 张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