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贵烚
朱贵烚(1397年12月29日—1449年),辽简王朱植次子,比嫡长兄世子朱贵煐小五个月。继为辽王,后获罪被废。
生平
洪武三十年十二月十日生。永乐二年四月甲戌封长阳郡王,后被立为世子并得于二十二年十月壬子进袭辽王。朱贵烚在位期间,屡为抚按科道所弹治,明英宗每降书戒之不悛[1]。正统四年三月庚申[2],以“不友于诸弟,侍庶母寡恩,乱郡主(江陵郡主、泸溪郡主),奸人妻,捶死长史,淫秽无状,灭绝天理,伤败风化,污辱祖宗”废为庶人,令归守辽简王坟莹,岁禄米一千石。在位十五年。因三弟远安王朱贵燮已获罪被废,由四弟兴山王朱贵𤊐续封。
正统十一年,朱贵烚上疏称子女成年,府邸狭小,请求朝廷扩建府邸并让子女婚配,英宗照准。两年后,朱贵烚府邸失火,房屋、财产被焚烧殆尽,朱贵烚也因此气死。
分歧记载
身世
《明史》称朱贵烚是庶出。但据《明英宗实录》,朱贵烚的三弟朱贵燮是嫡出,且据《明仁宗实录》,朱贵烚是作为世子袭封,朱植享年不足五十岁,不符合将庶长子立为世子的条件。但朱贵烚又不可能与仅年长五个月的朱贵煐同胞。天顺二年(1458年)朱贵燮诸子在奏疏中称朱贵烚为“庶伯父”。未详孰是。
其他
《大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二百六十七》记载,景泰七年(1456年)六月,朱贵燮、朱贵烚、朱贵煊因肃孝皇后驾崩,遣人上表进香。礼部奏称他们虽被革王爵,但未被开除宗籍,应该对他们所遣的人加赏赐,诏赐彩币钞有差。但朱贵烚、朱贵煊已经分别于正统十四年(1449年)和景泰三年(1452年)(或正统八年(1443年))去世。
家庭
妻妾
- 王妃曹氏,生朱豪㙷
- 宠婢游氏,生朱豪坨
子女
子
- 长阳昭和王朱豪㙷
- 奉国中尉朱豪坨
女
- 三女感化乡君,仪宾李景
- 四女宁福乡君→宁福县主,仪宾杨纲
- 五女慕义乡君,仪宾叶珍
后事
后来明宪宗在朱贵烚的嫡长子朱豪㙷屡次请求下,同意朱豪㙷袭封朱贵烚的原爵位长阳王。长阳王的爵位一直传承到明末,隆武年间,长阳王朱术雅重新进封为辽王。
注释
- ^ 《万历野获编·卷四》○宗藩......辽王贵抵罪恶......辽简王植,为太祖第十五子,有庶弟二子通川王贵烚嗣辽王,在位十五年,屡为抚按科道所弹治。英宗每降书戒之不悛。至正统四年,事尽发。初与江陵、沪溪二郡王淫乱......
- ^ 《明英宗实录·卷之五十三》正统四年三月......○降辽王贵烚为庶人.先是王与江陵泸溪二郡主乱.又通千户曹广等妻女数十余人.非理奸死者十余人.杖死长史杜述.擅笞荆州知府刘永.择强壮三百余人强买货物侵占办课湖港强网学舍池鱼.每年假以进贡于夷陵等州江陵等县.夺军柑橘.起州县人夫递送.逼死者三十人.克减军粮.侵占房屋.买民马不偿.直肆采猎践田禾诸恶.上召王诣京三法司六科十三道等官交章劾之.上以示王王输情服罪诸大臣承诏论其罪应死.上曰尔等所论者是辽王.罔顾大伦难承国祀.宜从废黜降敕谕之.曰尔府中内使审理等官湖广巡抚侍郎都布按三司巡按监察御史荆州府卫官旗军民人等奏告尔凶悖顽狠淫秽无状黩乱人伦灭绝天理伤败风化污辱祖宗.朕初不信.审问再三皆有实迹.乃遣书遍谕宗室诸王议尔之罪.今曾叔祖宁王等王奏尔所犯律该十恶其罪当刑于法无赦.朕惟祖宗之法不可得.而私犹虑法司或有传致.特召尔来京询其实情.令皇亲太师英国公张辅等.将行在都察院奏尔所犯事.诸皇亲与三法司六科交劾尔奏章.并诸王议尔罪状示尔.尔已服罪无词揆之.国典罪不可容.特念亲亲曲法宽贷.重以尔得罪祖宗神明.难奉国祀谨遵祖训.削去王爵.降为庶人.令尔归守辽简王坟茔.岁给禄米一千石米钞.中半兼支.尔宜闭门念咎以绝外交.改过迁善.以谢天人之谴以释祖宗之怒.庶几永保天年.惟朝廷笃念亲亲.非是无恩原尔之犯.皆尔自取.古云祸福无门.唯人自召.尔其省之省之重省之.仍赐敕遍谕诸王府......
参考资料
《明实录》成祖、英宗卷
无 原因:明政府封 |
明长阳国国王 1404年-1424年 |
继任者: 子昭和王朱豪㙷 |
前任: 父简王朱植 |
明辽国国王 1424年-1439年 |
继任者: 弟肃王朱贵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