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洋
施洋(1889年6月13日—1923年2月15日),原名吉超,号万里,后改名洋,字伯高。生于湖北省竹山县麻家渡镇杨家河村。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早期工人运动领袖、律师。
生平
施洋家境贫寒。1907年考入郧阳府立农业学堂蚕科学习,1910年转入郧阳农业中学。辛亥革命爆发后,因学校停办,于1912年回乡创办国民学校,任校长。他还创立农务会,被推为会长。1914年,他考入湖北警察学校。1915年考入湖北法政学校专门学习法律。1917年以甲等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在武昌从事律师职业。1919年开始在汉口花楼街皮业巷5号开律师事务所执业,不久,加入刚组建的武汉法政学会,被推选为常务副会长。
1922年6月经许白昊、项英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7月参与筹建全国最早的地方总工会——武汉工团联合会(10月10日改为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并任该会法律顾问。在此之后,施洋以律师身份支持烟厂工人和人力车夫的罢工。他先后参加并领导过武汉大大小小十数次工人运动。
1923年2月1日,京汉铁路总工会成立大会在郑州隆重召开。施洋以湖北全省工团联合会、京汉铁路总工会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了大会的指导工作。这次会议被当时的郑州警察机关所阻挠,参加会议的工人代表与当局派出的军警发生严重冲突。当晚总工会召开秘密会议,要求当局两天内满足总工会的各项要求(撤换郑州警察局局长、归还赔偿总工会资产等等),否则将实行京汉铁路全线总罢工。同时进行了罢工的部署。施洋、林祥谦被指定为江岸区罢工总负责人。施洋参加总工会秘密会议后,于当晚和林祥谦等人乘火车赶回汉口江岸。
2月2日,施洋、林祥谦等人在汉口江岸分工会召开动员大会。
2月4日上午,施洋、林祥谦接到总工会关于开始罢工的指示后,立即下达了江岸分工会罢工的命令。后来史称的“二七大罢工”(又称“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正式爆发。
2月7日下午,湖北军阀萧耀南开始采取武力镇压措施。当晚,施洋在家中被捕,先被押送到汉口警察厅。2月8日,施洋又被押送到位于武昌的湖北陆军审判处。当天下午,陆军审判处即开庭审理。在吴佩孚的密令下,湖北军阀未等法庭审理正常结束,于1923年2月15日(腊月卅日)凌晨在武昌洪山将施洋执行死刑。
1963年,人们在武汉市武昌洪山脚下为施洋立碑。1993年,人们又在施洋的故乡竹山县修建了五米高的烈士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