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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委员 (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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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委员中华民国行政院政务官职位之一,功能相当于其他国家之“不管部部长”。该职依《中华民国宪法》设立,主要负责跨部会协调、横向联系,以及特定议题、任务的推动;其官阶与各部会首长同级,同时为行政院会议的当然成员,惟除兼任各部会首长者外,一般没有所属部会。依现行《行政院组织法》规定,政务委员定额7人至9人。

历史

  • 1947年12月25日,施行的《中华民国宪法》在第五十四条[1]设置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之职位,第五十六条规定政务委员由行政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之,第五十八条规定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得参加行政院会议
  • 1948年5月,施行的《行政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行政院各部会首长均为政务委员,另设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5人至7人,明定政务委员的额员数。
  • 2012年,施行的新版《行政院组织法》部会首长不再视为政务委员,但修订政务委员得兼任〈行政院组织法第四条〉所列的委员会之首长[2]
  • 2014年1月,《国家发展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明定主任委员由行政院政务委员兼任。3月,《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明定主任委员由行政院政务委员兼任。

人员构成

依现行《行政院组织法》第5条规定,政务委员人数为7至9人,政务委员可兼任《行政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的委员会之主任委员或委员长[3],但《国家发展委员会组织法》、《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组织法》直接规定主任委员须由行政院政务委员兼任。

政务委员名单

历任

现任

现任政务委员共有8人,如下表[4]

姓名 就任日期 业务分工项目 兼职 党籍
陈时中 2024年5月20日 卫福部劳动部退辅会农业部(食安)、原民会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刘镜清 2024年5月20日 国发会经济部(科技水利贸易除外)、财政部金管会中央银行公平会内政部(国土计画)、农业部(食安除外)、核安会净零碳排 国家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 无党籍
吴诚文 2024年5月20日 国科会教育部(产学研)、数发部国防部(产业)、经济部(科技) 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无党籍
陈金德 2024年5月20日 工程会交通部运安会、内政部(都更)、经济部(水利)、环境部(净零碳排除外)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主任委员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杨珍妮 2024年5月20日 经贸谈判相关、侨委会外交部、经济部(贸易) 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总谈判代表 无党籍
季连成 2024年5月20日 内政部(灾防、消防空勤役政民政移民)、海委会海巡)、国防部(产业除外) 无党籍
史哲 2024年5月20日 文化部、教育部、客委会故宫、交通部(观光)、内政部(新住民事务) 民主进步党 民主进步党
林明昕 2024年5月20日 陆委会法务部、内政部(户政、治安、警政、人团、合作事业)、通传会中选会、海委会(海巡除外)、党产会个资筹备处 无党籍

参考文献

引用

  1. ^ 《中华民国宪法》第54条:“行政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各部会首长若干人,及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若干人。”
  2. ^ 《行政院组织法》第5条:
    行政院置政务委员七人至九人,特任。
    政务委员得兼任前条委员会之主任委员。”
  3. ^ 行政院組織法. 中华民国行政院. [2016-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6-10) (中文(台湾)). 
  4. ^ 認識行政院 政務委員. 中华民国行政院. [2016-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8-05). 

来源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