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出版
微出版是个人或团体使用便捷的出版和资讯技术,用来发行于特定分众市场的工作。由于过去几年微出版的发行收益较小且经济规模无巨大表现,此类型的出版方式往往不为传统的纸本出版商所理解与接受。
在网际网路互连网的出现之前,微出版仅仅被认为是一个“微趋势”,出版界从来不当一回事;伴随著互联网改变了所有终端的消费模式,微出版先逐渐被美国出版界所接受,成为作者与网路出版商之间人人可以负担得起的出版和发行新媒介。
互联网不断地发展,从传统的出版到现在微出版事业的启蒙,作者与网路出版商也随著数字内容与收益金额逐渐成为正比而获得信心。对于微出版的数字内容,普及全球的读者群与网路跨越国界的大环境,刺激了更多有文才的作者得以愿意进入微出版业。
由于网路兴起后,传统的数字内容容易受到盗版的影响。因为电脑剪贴的技术可以让部分网友轻易地复制数字材料以建立自己的文件副本,例如,刮板网站(山寨网站)侵犯窃取他人的文字作品并且公开在网络上。
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让版权持有人发送在线服务时,得以透过出版商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然数字版权持有人必须得先找到网路上有侵权盗版人剽窃自己出版作品的事实证据,这如同在浩瀚的互联网中大海捞针。[1]
随著亚马逊、索尼、巴诺书店等等公司的电子阅读器上市,有效帮助传统作者、出版商和微出版商解决侵权问题,并且保护他们的作品中得以数字形式发行传播,唯数字发行的最终保护目的是鼓励创新,并非复制。[需要的引证]同时也鼓励利用知识产权公约(不只是版权的做法)[澄清]以保护逐渐快速成长的数字作品。[2]
过去十年,软件制造商和MP3音乐经销商牌仅透过简化的音乐著作微出版保护其所发行的数字作品,而Scribd和Docstoc启用微出版型态的服务,将知识产权许可的图文数字作品使用权传播出去。[3] [需要的引证]
微出版网路服务商和作者可不局限于特定的新媒介(如阅读器)而传播其数字作品与知识产权许可。这种灵活的应用可以大大助长微出版行业的发展,同时兼顾保护作者与读者的版权发行与使用权利。[需要的引证]
2005年起,华裔天文物理科学家丘宏义博士带领汉世纪技术团队创办第一家华文微出版社——EHGBooks网路出版公司,丘宏义博士担任总编辑,于美国大华府书友会、美国华文作家协会、美国史密森博物院、美国国会图书馆等维系紧密的中美文化外交与汉学研究交流[4]。2012年并且顺利取得认证成为美国Amazon.com亚马逊网路书店的授权数位出版人(Authorized Digital Publisher)[5],协助数位时代个人作家提供多国语言的电子出版业务,包含印刷书(Paperback Book)与电子书(e-Book)于Amazon亚马逊网路书店的全球出版发行服务。EHGBooks网路出版社的云端出版技术采用汉世纪《古腾堡数位出版资讯平台》,其印刷书采用按需列印(Print On Demand)技术,电子书则由系统转译支援当今世界所有电子书应用标准与国际规格。
注明
- ^ Litman, Jessica: Just Say Yes to Licensing!: , page 114. Prometheus Books, 2001.
- ^ Weber, Steven: ePublish: , page 18. Weber Books, 2009.
- ^ Chandler, Stephanie: The Author's Guide to Building an On-line Platform: , page 22. Quill Driver Books/Word Dancer Price, Inc., 2008.
- ^ 金大侠的报导, 丘宏义博士以现代科学及科幻文学眼光看《封神榜》等汉学作品, 联合报, 2012/02/09
- ^ 丘宏義博士為美國Amazon.com亞馬遜網路書店的授權出版人. [2012-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4).
6.什么是微出版?
参考资料
- Idris, Kamil (2003). Intellectual Property: A Power Tool for Economic Growth,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 Willinsky, John (2006). The Access Principle: The Case for Open Access to Research and Scholarship,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