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津 (明朝)
张津(?—1518年),字广汉,广东承宣布政使司惠州府博罗县(今广东省博罗县)人,明朝户部侍郎。
生平
广东乡试第五十八名举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中式丁未科三甲第八十一名进士[1][2]。授建阳县知县。升监察御史。弘治十四年,吏部尚书职位缺,廷臣推马文升、闵珪,而张津与同官文森、曾大有请用致仕尚书周经、两广总督刘大夏等,忤逆旨意而下诏狱。后言官论救得以释放。明武宗继位后,巡按广西,弹劾总镇中官韦经擅移官帑。之后出任泉州府知府。刘瑾被诛后,起用为宁波府知府、升山东左参政、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之后晋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府等地。后加户部右侍郎,仍巡抚应天。死后,赠南京户部尚书[3][4]。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256–258.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史》(卷186):张津,字广汉,博罗人。成化末进士,除建阳知县。筑城郭,遏矿盗,建朱熹、蔡元定诸贤祠,置祭田畀其子孙。忧归,补大治,征授御史。弘治十四年冬,吏部缺尚书,廷臣推马文升、闵珪,而津偕同官文森、曾大有请用致仕尚书周经、两广总督刘大夏。忤旨下诏狱。给事御史论救,得释。已,言:“陛下延访大臣,而庶官不预,非所以明目达聪也。乞命卿佐侍从及考满朝觐诸外僚,咸得以时进见,通达下情。”武宗初,巡按广西,劾总镇中官韦经擅移官帑。预平富贺贼,被赉,出为泉州知府。坐尝举泰,勒为民。刘瑾败,起宁波知府,迁山东左参政,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进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诸府。所部水旱,请停织造。车驾北巡,疏谏,不报。浙孝丰奸民据深山拒捕,积二十年莫能制。津托别事赴浙,悉缚之。加户部右侍郎,巡抚如故。帝自宣府还,复欲北幸,津疏切谏,不报。卒,赠南京户部尚书。
- ^ 《广东通志》(卷46)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成化二十三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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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包溥 |
泉州府知府 正德三年-正德四年 |
继任: 程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