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鸣乐器
弦鸣乐器是萨克斯乐器分类法(H&S分类法)中的其中一个主要分类。所使用的编号为“3”。
定义
如果某一件乐器,其发声体是源于一条或数条弦线,而产生的方法是当该线被固定及伸延于最少两点之上,再通过絯线自身的振动而产生声音,该乐器便可称为“弦鸣乐器”。[1][2]
归类方法
子类
注意:以下列表并未有列出所有类别
H&S分类法将弦鸣乐器分为三个子类:
31分类
32分类
- 该乐器需要借助共鸣器,而共鸣器亦是该乐器的必要部份,移除后该乐器便不能运作,其分类号码定为32。不少熟识的弦乐器都落入这子类上。
- 321:鲁特琴类
- 322:竖琴类
- 322.1(无支柱的竖琴):例如插图中天使常手持的那种
- 322.11(弧型无支柱竖琴):例如缅甸竖琴“桑高 (Saung gauk)”
- 322.12(角形无支柱竖琴)
- 322.2(有支柱的竖琴类):现代的各类型竖琴再在此细分
- 322.21(固定调音竖琴):例如中世纪时代竖琴
- 322.211(全音型固定调音竖琴):全音音阶竖琴
- 322.212(半音型固定调音竖琴):半音音阶竖琴
- 322.22(可变调音竖琴):即现代竖琴
- 322.221(人手操控):设有手掣于各条琴弦山上方固定处的竖琴,或供幼童用的小型竖琴
- 322.222(脚踏操控):演奏用竖琴
后缀
H&S分类法于每一分类下再设有后缀,提供部份乐器的一些补充资料。就弦鸣乐器而言,设下了以下后缀:
- -2:以刮的方声发声。
- -21:刮弦线,如“魔鬼的提琴”。
- -22 刮固定弦线的接口部份,如部份的乐弓。
- -71:使用琴弓。如提琴类,胡琴类。
- -72:使用轮。
- -73:使用带。
- -8:附有键盘。如钢琴、古键琴。
- -9:附有机械装置。
如出现多于一个特质,该乐器可以使用两个或以上的后缀。例如古键琴的编号是“314.122-6-8”,因为它以拨子勾拨弦线,同时以键盘控制拨子。
外部链接
- 网上霍恩博斯特尔-萨克斯分类法查阅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欧洲网上乐器博物馆。
- MIMO 于2011年重新修订的 H&S 分类列表,2011年7月8日。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维珍尼亚理工学院暨州立大学(VT)音乐系有关萨克斯分类法的列表。
- CIMCIM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Museums and Collections of Musical Instruments 官方网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注释
- ^ MIMO Revision of the Hornbostel-Sachs Classification of Musical Instruments by the MIMO Consortium,P.12 (PDF). [2014-07-29].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5-06-16).
- ^ 維珍尼亞理工學院暨州立大學音樂系網上音樂字典系統. [2014-07-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