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袋 (大字)
布袋,原称布袋嘴,是台湾嘉义县布袋镇的一个传统地域名称,也是全镇行政中心所在地,位于该镇中部略偏西南。相较于今日行政区,其范围大致包括兴中里不含东半部及北部西侧凸出部分、岑海里本岛部分东南端、九龙里、岱江里东大半部、光复里不含西北端及东南端、新岑里西北半部。[1][2][3][4]
历史
台湾日治初期,布袋地区为一(旧制)街庄,称为“布袋嘴庄”,隶属于大坵田西堡。该庄昔日北隔溪流及陆地与内田庄为界,东及东南与前东港庄为邻,西南边及西边隔盐水溪(今溪墘大排水,但下游已改道)与新塭庄沙洲为界。[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11日,全台废县厅改设二十厅,该庄隶属于嘉义厅。[5]1904年(明治三十七年)2月20日,该庄编入“布袋嘴区”,隶属于嘉义厅。[6]同年4月1日,布袋嘴区改划入盐水港厅。[7]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并二十厅为十二厅,布袋嘴区改回隶属于嘉义厅。[8]1920年(大正九年),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废十二厅改设五州二厅,该庄改制并简化为“布袋”大字,隶属于台南州东石郡布袋庄(新制街庄)。[9]
战后布袋庄改制为布袋乡,隶属于台南县,大字亦改制为村。1948年,布袋乡改制为布袋镇,村亦改制为里。1950年10月,云、嘉、南分治,布袋镇改隶属嘉义县。
聚落
本地区发展较早的聚落有布袋嘴、半路店、罟罾藔(已消失)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图上已有记载。[1]此外,本地区尚有东安庄聚落。[4]
交通
省道台17线又称“西部滨海公路”,是台中市清水区甲南至屏东县枋寮乡水底寮的干道,经过本地区东北部边界地带的东安庄聚落及及东部边界地带。由该道向北微东可前往东石乡、云林县口湖乡西部、四湖乡西部、台西乡等地;向南可前往台南市北门区、将军区、七股区、安南区等地。[1][2][10]
省道台61线又称“西部滨海快速公路”,目前通车路段北起新北市八里区台北港,南至台南市七股区九块厝,经过本地区西部,并在布袋聚落西南郊“布袋连络道”交会处设有“布袋二交流道”。本地区可经由省道台17线暨县道172线、布袋连络道、布袋二交流道进入省道台61线,由此可快速前往台湾西部沿海各地。[1][2][10]
县道161号是朴子市𧃽菜埔至布袋镇新岑的道路。[1][2][10]
县道172号是布袋镇布袋市区至中埔乡沄水的道路。[1][2][10]
公务机构
- 布袋镇公所(位于内田地区境内,紧临本地区边界)
- 布袋分局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臺灣堡圖. 台湾总督府. 1904年.
- ^ 2.0 2.1 2.2 2.3 2.4 2.5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日治行政區_街庄(1990年代)圖層. 台湾百年历史地图.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地理资讯科学研究专题中心.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村里界【NLSC】圖層. 台湾百年历史地图.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地理资讯科学研究专题中心.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
- ^ 4.0 4.1 4.2 嘉義縣布袋鎮行政區域圖. 中华民国内政部. 2005年9月.
- ^ 明治三十四年府令第六十六號. 台湾总督府府报. 1901-11-11, 第1054号: 16–17.
- ^ 嘉義廳廳令第一號街庄名及街庄長管轄區域變更. 明治三十七年台湾总督府公文类纂. 1904-02-15: 0013.
- ^ 明治三十七年府令第二十三號. 台湾总督府府报. 1904-03-10, 第1491号: 22.
- ^ 明治四十二年府令第七十五號·廳位置及管轄區域. 台湾总督府府报. 1909-10-25, 第2819号: 69–83.
- ^ 台湾总督府、台湾日日新报社 (编). 新舊對照管轄便覽. 成文出版社. 1921年.
- ^ 10.0 10.1 10.2 10.3 臺灣百年歷史地圖·行政區_鄉鎮區界【NLSC】圖層. 台湾百年历史地图.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地理资讯科学研究专题中心. [2021-07-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