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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伯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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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伯谦(?—?),字士逊博陵郡安平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人[1],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大房,东魏、北齐官员。

生平

崔伯谦年幼时父亲崔文业去世,家中贫困,他用心抚养母亲。高欢征召崔伯谦前往晋阳,补任相府兼功曹,称赞他说:“崔伯谦廉洁奉公,真是好官员。”崔伯谦之后转任七兵郎中殿中郎中左户郎中,他的弟弟崔仲让担任北豫州司马,与高慎一起反叛,崔伯谦受到牵连被免官。之后崔伯谦历任瀛州别驾,高澄又任命崔伯谦出任京畿司马。高澄将要前往晋阳时,慰劳崔伯谦说:“您帮助治理的瀛州,已经是一片太平景象。我府中事务繁多,因此将此职务授予你。”临别时,高澄又在马上握着崔伯谦的手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您应该深深体会这番意思。”崔伯谦族弟崔暹当时受到宠信官居要职,崔伯谦与崔暹是从前的同僚又是同族,除了婚丧大事绝不去崔暹家中,以忠厚之道自居[2][3]武定末年,崔伯谦官至司空谘议参军[4]

天保初年,崔伯谦出任济北郡太守,遍行恩德,禁止富人的奢侈,鼓励穷人农桑并给予救济。县里公田有很多肥沃的土地,崔伯谦将这些地全换给他人,又把用刑的鞭子改为熟皮制作,不忍心见血,表示让受刑者知耻而已。有朝廷权贵经过济北郡,向人询问太守政绩如何,人们回答说:“太守恩德感化,从古未有。百姓创作歌谣说:‘崔太守,能治政,退田换鞭施恩德,民不争。’”权贵说:“既然是恩德教化,为什么又说有威严?”回答说:“官吏害怕威严,百姓蒙受恩德,所以都兼顾说道。”因为崔伯谦是相国府之前的官吏,依例要升官,朝廷征召崔伯谦前往邺城,济北郡百姓哭着阻断了道路,崔伯谦有几天不能前行[5][6]

因为弟弟崔仲让在关中,崔伯谦不能在朝廷中央任职,于是外任南钜鹿郡太守,一到任就以礼让之道引导百姓,豪族都改过自新修正行为。崔伯谦无论事情大小,一定亲自过问。县中有贫困孱弱的人有事得不到公正处理,都说:“我亲自告到白胡子太守那里,不愁不解决。”崔伯谦在南钜鹿郡七年,监狱中没有长久关押的囚犯。每次朝廷大使巡行视察,崔伯谦的政绩总是被评定为上等,崔伯谦之后被征召出任银青光禄大夫[7]

崔伯谦年轻时阅读经书和史书,晚年喜欢读《老子》和《庄子》,仪容举止矜持庄重没有怨恨之色,亲朋好友来了,就置办酒席一起宴饮娱乐,清谈高论不涉及世俗之事,士大夫都把他当做榜样。崔伯谦去世后,朝廷赠予南兖州刺史,谥号[8]

家族

兄弟

延伸阅读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北齐书·卷46》,出自李百药北齐书

参考资料

  1. ^ 《太平御览·卷二百六十二·职官部六十》:《北齐书》曰:崔伯谦,字士逊,博陵安平人也。除济北太守,恩信大行,又改鞭用熟皮为之,示耻而已。
  2. ^ 《北齐书·卷四十六·列传第三十八》:崔伯谦,字士逊,博陵人。父文业,钜鹿守。伯谦少孤贫,善养母。高祖召赴晋阳,补相府功曹,称之曰:“清直奉公,真良佐也。”迁瀛州别驾。世宗以为京畿司马,劳之曰:“卿骋足瀛部,己著康歌,督府务殷,是用相授。”族弟暹,当时宠要,谦与之僚旧同门,非吉凶,未曾造请。
  3.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伯谦字士逊,贫居养母。齐神武召补相府兼功曹,称之曰:“崔伯谦清直奉公,真良佐也.”转七兵、殿中、左户三曹郎中。弟仲让为北豫州司马,与高慎同叛。坐免官。后历瀛州别驾、京畿司马。文襄将之晋阳,劳之曰:“卿聘足瀛部,已著康歌。督府务总,是用相授。”临别,又马上执手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卿宜深体此情。”族弟暹当时宠要,伯谦与之旧寮同门,非吉凶未尝造请,以雅道自居。
  4. ^ 《魏书·卷四十九·列传第三十七》:广弟文业,为中书博士,转司徒主簿。城阳王鸾为定州刺史,引为治中。年四十九卒。子伯谦,武定末,司空谘议参军。
  5. ^ 《北齐书·卷四十六·列传第三十八》:后除济北太守,恩信大行,乃改鞭用熟皮为之,不忍见血,示耻而已。有朝贵行过郡境,问人太守治政何如。对曰:“府君恩化,古者所无。因诵民为歌曰:‘崔府君,能治政,易鞭鞭,布威德,民无争。’”客曰:“既称恩化,何由复威?”曰:“长吏惮威,民庶蒙惠。”征赴邺,百姓号泣遮道。以弟让在关中,不复居内任,除南钜鹿守,事无巨细,必自亲览。民有贫弱未理者,皆曰:“我自有白须公,不虑不决。”后为银青光禄大夫,卒。
  6.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天保初,除济北太守,恩信大行,富者禁其奢侈,贫者劝课周给。县公田多沃壤,伯谦咸易之以给人。又改鞭,用熟皮为之,不忍见血,示耻而已。朝贵行过郡境,问人太守政何似?对曰:“府君恩化,古者所无。”诵人为歌曰:“崔府君,能临政。退田易鞭布威德,人无争。”客曰:“既称恩化,何因复威?”对曰:“长吏惮其威严,人庶蒙其恩惠,故兼言之。”以相府旧僚,例有加授,征赴邺。百姓号泣遮道,数日不得前。
  7.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以弟仲让在关中,不复居内任,除南钜鹿太守。下车导以礼让,豪族皆改心整肃。事无巨细,必自亲览。在县有贫弱未理者,皆曰“我自告白须公,不虑不决”。在郡七年,狱无停囚。每有大使巡察,恒处上第。征拜银青光禄大夫。
  8. ^ 《北史·卷三十二·列传第二十》:伯谦少时读经、史,晚年好老、庄,容止俨然无愠色,亲宾至,则置酒相娱,清言不及俗事,士大夫以为仪表。卒,赠南兖州刺史,谥曰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