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录院,宋朝中央官修史书编修机构之一,修撰皇帝实录的机构。
实录编修始于南朝人周兴嗣所修《梁皇帝实录》。其本义为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信史,至唐宋已演变成为一种史体。宋初于门下省置编修院,以掌国史、实录及日历。元丰四年(1081年),废编修院归史馆。绍兴九年(1139年),以修徽宗实录,始置实录院,设提举一人,以宰相兼任,称提举实录院;修撰、同修撰、检讨无定员,检讨以秘书省官或他官兼任。事毕则停,与国史院同样废置不常。
参考文献
- 中国历史大辞典·下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
- 中国官制大辞典·上卷.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