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寺 (顺昌)
26°53′13″N 117°40′22″E / 26.88694°N 117.67278°E
宝山寺大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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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福建省顺昌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元 |
编号 | 第五批第329项 |
认定时间 | 2001年6月25日 |
宝山寺大殿位于中国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大干镇上湖村宝山上,2001年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宝山寺始建于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重修,现存大殿为元代所建,山门、前殿、厢房和凉亭等建筑为清代重建。大殿为石质仿木结构建筑,面朝西北,面阔五间,进深四间,单檐悬山顶,脊檩下刻有“维大元至正二十三年癸卯岁七月廿八乙未良日己卯时募众鼎建上祝”,其它位置还刻有十几段元明清题铭。[1]
参考文献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Ⅱ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206.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