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宽容令(英语:Edict of toleration)是指政府、国家元首、君主或统治者所颁布的诏令文书,规定特定宗教的信徒不会因其从事该宗教的传统习俗(例如礼拜、聚会等)而遭受宗教迫害,也就是保证特定宗教的宗教自由。这样的法令通常相当于正式规定国家接受或默许某种宗教,但并不意味著该宗教成为国教,也不保障其该宗教信徒与当前国教信徒享有同等的公民权利。在历史上,宗教宽容法令往往短暂实行,并且随著时间的发展被正式确立或逐渐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