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坪顶大湖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坪顶大湖,是台湾桃园市龟山区的一个传统地域名称,位于该区中部偏西北。相较于今日行政区,其范围大致为大岗里北部不含最北端、大华里西北部,大湖里、公西里宪兵学校附近地区。

历史

台湾清治末期至日治前期,坪顶大湖地区为一街庄,称为“大湖庄”,隶属于桃涧堡。该庄北与苦苓林庄为邻,东与菜公堂庄为邻,南边为枫树坑庄下湖庄,西边为南崁顶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废县厅改设二十厅,该庄隶属于桃仔园厅。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改名桃园厅。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并二十厅为十二厅,该庄隶属不变。1920年(大正九年),该庄改制并改名为“坪顶大湖”大字,隶属于新竹州桃园郡龟山庄[2]

战后龟山庄改制为龟山乡,隶属于新竹县,大字亦改制为村。1950年桃、竹、苗分治,龟山乡改隶属于桃园县。2014年12月桃园县升格为直辖桃园市,龟山乡改制为龟山区。

交通

市道105号(忠义路二段)是八里至龟山的道路,大致以东北—西南走向转纵向再转北北东—南南西走向经过坪顶大湖地区东南部。由该道路向东北转北北西再转东北可前往林口、八里并止于省道台15线路口,向南南西可前往坪顶下湖、枫树坑地区南部并止于省道台1线路口。

区道桃6线(大坑路三段、大湖一路106巷、大湖一路)是大竹至龟山大湖的道路,其东侧端点位于本地区北部偏北的忠义路二段路口。由此向西南西转西再转西北西出境后,可前往大庄仔、大坑、南崁、大竹聚落并止于市道110号路口。

区道桃11线(顶湖一街、忠义路二段351巷、新兴街241巷、树人路)是西势湖至桃园的道路,大致以南南东—北北西走向到达本地区南边边界,转东北东—西南西走向沿南部边界地带而行,其后离开边界。由该道路向南南东至台地边缘蜿蜒下坡可前往旧路坑中部并止于区道桃7线路口;向西南可前往水汴头后转南再转西南蜿蜒而行,可前往大桧溪、小桧溪地区南部、桃园市中心并止于市道110号路口。

学校

庙宇

参考文献

  1. ^ 《台湾堡图》,台湾总督府,1904年
  2. ^ 《新旧对照管辖便览》,台湾总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