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富
吴长富(1941年—2017年8月23日)吉林省大安市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在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扑火中人称“大胡子师长”。
生平
吴长富195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9年,调到某团当团长[1]。1985年到1990年6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二十三集团军步兵第六十八师师长。1988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
1987年5月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的西林吉林业局、图强林业局、阿尔木林业局、塔河林业局所属的多处林场同时起火,引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特大森林火灾——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大火持续燃烧21天,过火面积101万公顷,烧毁房舍面积61.4万平方米。1987年5月8日晚,师长吴长富接到扑火命令,全师经4个小时准备,跋涉800多公里,1987年5月9日下午5时左右,师长吴长富和政委刘森率第一梯队抵达塔河。当晚,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首长给他们打来电话,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领导“死保塔河,不让大火向大兴安岭南麓蔓延”的指示,同时任命师长吴长富为大兴安岭东线扑火总指挥。1987年5月10日凌晨,吴长富率领全师4个团以及兄弟师的一个团还有千余名群众,集中到距塔河23公里处,打响了保卫塔河的第一仗。吴长富当机立断,决定采用“以火攻火”战术,先点火打出80米到10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再依托道路、河流顶住向绣峰林场蔓延火势。经过全师连续4昼夜奋战,终于将大火拦在了公路以北,保住了绣峰林场和塔河。在扑火期间,吴长富只睡眠了4个小时,吃了7顿饭,体重下降了16斤,胡子长到一公分多长也顾不上刮,被当地百姓称为“大胡子师长”。1987年,吴长富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十大新闻人物”[2]。经中央军委批准,1987年吴长富立一等功。自1959年入伍到1987年,吴长富的父亲、母亲、二哥、嫂子、姐姐、弟弟共6位亲人先后去世,吴长富都没能见到亲人的最后一面,1987年他弟弟在长春去世时,吴长富正在大兴安岭扑火一线奋战[1]。
1990年6月到1994年12月,吴长富任大连陆军学院副院长。1994年12月到1996年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六集团军副军长兼参谋长。1996年12月到2000年7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十六集团军副军长。1998年,吉林省西部发生特大洪灾,副军长吴长富奉命担任吉林省防汛副总指挥,率部队在抗洪抢险一线奋战[1]。
退休后的吴长富将大量精力和时间用在公益事业中,经常到部队、学校和工厂讲述自己的军旅经历,讲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的扑火过程,讲1998年嫩江水灾中2万多名官兵严防死守最终成功抗洪的经历[2]。
2017年8月23日,吴长富病逝,享年76岁。在他病重期间,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八集团军党委先后多次到医院探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