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达可
吴达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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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通政使 | |
籍贯 | 南京常州府宜兴县 |
字号 | 字叔行,号安节 |
出生 | 嘉靖二十年(1541年)正月二十四日 南京常州府宜兴县 |
逝世 | 天启元年(1621年) |
配偶 | 娶李氏 |
亲属 | 从祖吴俨,父吴骙 子吴正志,孙吴贞吉、吴洪裕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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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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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达可(1541年—1621年),字叔行[1],号安节[1],南直隶常州府宜兴县(今江苏省宜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五名举人,五年(1577年)丁丑科会试第一百二十九名,三甲五十三名进士,授浙江会稽县、上高县、江西丰城县知县,为官有名声。万历十四年(1586年),选为湖广道监察御史[2],曾经上疏请设立经筵勤学,并请万历帝与大臣、御史台的官员面议政务,万历帝称知道了。大学士赵志皋久疾请求归乡,没有批准。吴达可上疏力劝赵志皋,称其病老迈无能,应当罢免,万历帝没有同意。万历二十八年正月,请求因始和布令,举行皇长子册立为皇太子、加冠婚娶的礼仪,选取内阁大臣,补充负责谏议的官员,撤除掌管矿税的宦官使者,万历帝没有给予答复。之后他改任河南道监察御史,去长芦视察盐政[3]。当年收成歉收,他绘成并敬上《饥民十四图》,竭力请求赈济。税务使马堂、张日华主张增加盐税,商人诡辩嘉靖中期大同用兵借走三万六千金,请求从盐税中补给,户部同意了请求。吴达可直言相争,事情得以停办[4]。
万历三十年(1602年),改任江西巡按御史[5],税务官潘相殴打辅国将军朱谋圮肢体,并并且拘禁宗人宗达,诬陷他们抢劫税金,弹劾上饶知县李鸿暗中主使。万历帝严厉斥责朱谋圮等人,免除李鸿官职。吴达可称,“宗人无故遭到刑罚,又再加以斥责,将使宗室人人自身感到恐惧。李鸿无罪,不应当削职。希望尽快惩办潘相罪行,恢复李鸿职位。”同为御史的汤兆京也极力陈述潘相的罪行,而且说辽东高淮、陕西梁永、山东陈增、广东李凤、云南杨荣皆为元恶,是残害民众的官吏,不可存留一日。万历帝均不予听从。李鸿是大学士申时行的女婿,万历十六年考中顺天乡试,被吏部郎中高桂所忌恨,过了七年后成为进士。此事上,李鸿同潘相相争,以耿直刚强著称。潘相又请求开发广信铜塘山,采取大木,开发泰和斌姥山石膏,吴达可再次极力劝阻,内阁大臣也产生争执,事情最终作罢[6]。
回京后,他掌管河南道事务。协助温纯考察京都官吏,不久进言更改政要,恳请规劝内阁大学士沈一贯,奏折被留在宫中。万历三十三年,提升为太仆寺少卿[7]。万历三十六年,又改为南京太仆寺卿[8]。万历三十八年三月改任南京光禄寺卿[9]。万历四十年四月,晋升为通政使[10]。镇抚史晋因罪罢免,上奏折诽谤朝廷官员,吴达可弹劾他,不久后者获罪。随后他进言请求纠正奏折的样式,摒斥邪恶之徒等建议,得到万历帝赞许同意。万历四十一年六月,上疏请求归乡离去[11]。年八十一去世后,天启二年,赠右副都御史[12][13][14]。
家族
曾祖吴经,训导,封翰林院编修,赠礼部右侍郎。祖父吴俭,赠光禄寺署丞。父吴𬳶。母亲屠氏,旌表节妇。重庆下。兄吴士遇(岁贡生)、吴梦熊(同科进士)、吴达礼(监生)、吴达聪(贡士)。弟达德、达义(监生)、达善、达观、达能。
参考文献
- ^ 1.0 1.1 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上册 ,251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179卷 ,3340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240卷 ,3816
- ^ 汉籍电子文献资料库-明史.列传 ,227卷 ,5972-5973: 吴达可 ,字安节,宜兴人,尚书俨从孙也。万历五年进士。历知会稽、上高、丰城,并有声。选授御史。疏请御经筵勤学,时与大臣台谏面议政务,报闻。大学士赵志皋久疾乞休,未得请。达可力言志皋衰庸,宜罢,不纳。二十八年正月请因始和布令,举皇长子册立冠婚礼,简辅臣补台谏,撤矿税中使,不报。视盐长芦。岁侵,绘上饥民十四图,力请振贷。税使马堂、张日华议加盐税,奸商妄称嘉靖中大同用兵贷其赀三万六千金,请于盐课补给,户部许之。达可皆抗争,事得已。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379卷 ,7134
- ^ 汉籍电子文献资料库-明史.列传 ,227卷 ,5972-5973:改按江西。税使潘相殴折辅国将军谋圮肢并系宗人宗达,诬以劫课,劾上饶知县李鸿主使。帝切责谋圮等,夺鸿官。达可言:“宗人无故受刑,又重之以诘责,将使天潢人人自危。鸿无辜,不当黜。愿亟正相罪,复鸿官。”同官汤兆京亦极论相罪,且言辽东高淮、陕西梁永、山东陈增、广东李凤、云南杨荣皆元恶,为民害,不可一日留。皆弗听。鸿,吴人,大学士申时行之婿。万历十六年举北闱乡试,为吏部郎中高桂所攻。后七年成进士。至是,抗相,以强直称。相又请开广信铜塘山,采取大木,凿泰和斌姥山石膏,达可复极谏不可,阁臣亦争之,乃寝。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416卷 ,7824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452卷 ,8542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468卷 ,8824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494卷 ,9305
- ^ 明实录:神宗实录 ,509卷 ,9643
- ^ 明实录:熹宗实录 ,20卷 ,1031
- ^ 汉籍电子文献资料库-明史.列传 ,227卷 ,5972-5973:还掌河南道事。佐温纯大计京官。寻陈新政要机,痛规首辅沈一贯。疏留中。擢太仆少卿,再迁南京太仆卿。召改光禄,进通政使。镇抚史晋以罪罢,妄投封章诋朝贵。达可封其疏而劾之,晋寻得罪。奏请正疏式、屏谗邪、重驳正、惩奸宄数事,帝嘉纳焉。寻上疏乞休去。卒,赠右副都御史。
- ^ 汉籍电子文献资料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251:吴达可 (1541-1621)字叔行,号安节,宜兴人,俨从孙。万历五年进士,历知会稽、上高、丰城县,并有声。选授御史,视盐长芦,岁祲,绘上饥民十四图,力请赈贷。改按江西,税使潘相不法,达可力折之。寻陈新政大计,痛规首辅沈一贯。累进通政使,乞休卒,年八十一。有奏疏遗稿、三忠文选。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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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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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道 |
明朝上高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闵宗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