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廷相
吴廷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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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四川岳池县知县 | |
籍贯 | 山东兖州府宁阳县 |
出生 | ?年?月?日 |
逝世 | ?年?月?日 |
亲属 | 曾祖、祖、父,母 |
出身 | |
庚午科举人,拣选知县 | |
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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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廷相(?年—?年),字颂贤,山东兖州府宁阳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由乾隆十五年庚午科举人,乾隆十九年甲戌科明通,授武城县教谕,再任范县,拣选知县,知四川昭化、阆中、广元诸县事[1],乾隆三十九年五月任四川顺庆府岳池县知县[2]。
参考资料
- ^ “吴廷相,字颂贤,邑城西南巷人,方晋长子。方晋见笃行,英敏嗜学,早岁以文行声噪庠序。乾隆庚午举于鄕,甲戌以明通授武城教谕,再任范县。教诸生先品后艺,督课精严。时钦定三礼初颁,士多未解,廷相悉心推阐,其旨益明。留别范士诗云:五年教化曾何补,惭说苏湖一辈人。擢知四川昭化县,农桑学校次第举行。地处乱山,民田犬牙相入,每以混淆滋讼。屡策单骑经行深林丛莽中,按亩履勘,积案胥淸。创建七里坝,捍水护田。重修锦屏书院,为九县生童肄业之所,士民咸颂其德。厯摄阆中、岳池、广元诸县事,所至并著声绩。会金川用兵,索伦劲旅更番进剿,飞刍挽饟,骇汗相属,竟以劳疾卒官。所著有锦川诗稿。子锺嵩,岁贡;锺衡,庠生。锺嵩笃学工诗,尤精小楷,士林推重。学使张公鹏展选其父子诗,并入山左续诗钞。”,[光绪]《宁阳县志》
- ^ 光绪《岳池县志》卷十职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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