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全城开拓记念碑
吴全城开拓记念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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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中华民国(台湾)花莲县寿丰乡平和村吴全公墓旁 |
建成时间 | 日治台湾昭和15年(1940年) |
官方名称 | 吴全城开拓记念碑 |
类型 | 登录等级:县定古迹 登录种类:碑碣 |
评定时间 | 2012年10月30日 |
吴全城开拓记念碑1940年(昭和15年)由盐水港制糖株式会社在吴全城农场的办公室前广场设立,以纪念吴全、贺田金三郎以及盐水港制糖株式会社先后开发“吴全城”一带之功绩。
开垦沿革
清领时期
有关吴全地区的开拓纪录始于清嘉庆17年(1812年),一开始由李享和庄找用布料向当地原住民购买土地,开拓了现今吉安乡、寿丰乡及花莲市的一部份,其中也包含吴全地区但只有小规模的农牧活动。而在道光4年(1824年),开垦的汉人们因遭受撒奇莱雅族(Sakiraya)的攻击而放弃耕地,逃难到南势一带(今吉安乡)。隔年(1825年),淡水首富吴全与蔡伯玉自噶玛兰(宜兰)招募2,800名汉人到花莲溪口,一路步行至现今的吴全社区一带,之后向李享、庄找交易土地并开垦荒地。[1]
由于附近是木瓜社的猎场,于是吴全等人为防范木瓜社的侵袭,搬运附近的大型石块再堆砌城墙,作为防护设施,而这地区也因此被后人称为“吴全城”。[2]但开拓的民众因水土不服,再加上吴全罹患疾病过世以及原住民的侵扰,人们渐渐的离开,也使得土地变回原本的荒地。[1]
日治时期
明治32年(1899年),日本企业家贺田金三郎获得总督府许可,成立“贺田组垦殖会社”,进入吴全城开垦花莲港至台东之间的加礼宛(今新城乡一带)、吴全城、马里勿、大埔尾、加路兰(今台东市附近)原野。[3]:411
除了开垦土地,贺田组也跨足经营运输、邮递、金融、制糖、制樟脑等事业,[4]在新城到寿丰一带经营蔗糖与樟脑产业,吴全城至凤林则以甘蔗等经济作物为主。[5]贺田金三郎进入吴全城后将清领时期荒废的土地与建筑全面夷平翻垦,以种植蔗糖、建筑制糖工场与员工宿舍,故目前位于志学的吴全城几乎看不见清代开垦遗迹。[6]
明治37年(1904年),贺田金三郎在吴全城设立贺田组农场,而后生产赤糖运销日本,成为花莲制糖之始。[3]:411为了肯定以贺田金三郎为首的贺田组多年来在吴全城从事拓殖事业,因此吴全城后来改名为“贺田村”,[3]:412邻近的“知伯驿”车站也于大正7年(1918年)更名为“贺田驿”,也就是今天的志学火车站,以纪念贺田组的付出。[3]:411
在开垦人员方面,除了指定客家人为汉人佃农,贺田金三郎也招募日本北海道的移民前来开垦,因此在花东地区形成日本移民村。[7]然而贺田组的开拓事业并无预期般地顺利,原因之一就在于劳力问题。贺田组所雇用的原住民劳动力因坐卧无常而难以使役,而来自日本的移民又因为不适应台湾的气候、疟疾,再加上不时遭受木瓜社原住民攻击,因此两者开发成效不及预期。贺田组也曾由盐水港支厅,或是新竹、宜兰一带引入较为熟悉台湾水土环境与较不恐惧原住民的汉人,但仍未获得具体成效,因此在衡量各项因素后,不得不修改事业方针。[3]:412
明治43年(1910年)10月,贺田金三郎与荒井泰治等人合组“台东拓殖合资会社”,延续贺田组的事业,大正3年(1914年)7月又与“盐水港制糖”合并,以开发东台湾花莲港一带。[3]:412
昭和15年(1940年),盐水港制糖株式会社在其位于贺田村(吴全城)的办公室前广场建立开拓记念碑,用以纪念吴全、贺田金三郎与盐水港制糖株式会社先后开发吴全城的功绩。[3]:412
碑文内容
原文
“开拓记念碑
崄山怒涛ニ阻マレタル花莲港平野ノ 开拓ヲ企テシ者前ニ呉全后ニ贺田金 三郎ノ两者アリ而モ蕃害ト瘴疠トニ 难シテ其业成ルニ至ラス乃塩水港制 糖会社之ヲ继承シ笃农大槻幸之助君 ヲシテ任ニ当ラシム尔来内地人ヲ移 殖シ本岛人高砂族ヲ爱抚使役シテ大 ニ农耕ヲ兴シ专ラ意ヲ灌漑排水施肥 駆虫ニ用ヒ最モ蕃害恶疫ノ防卫ニ力 メ遗宝年ト与ニ収ムルテ得テ遂ニ万 顷ノ蔗叶风ニ薫ルノ今日アルヲ致シ 花莲港発展ノ基ヲ成ス因テ碑ヲ建テ 创业当时ノ气魄ヲ称ヘテ疫ニ罹リ害 ニ遇ヒテ职ニ殉セシ者ノ霊ヲ慰ノ遗 迹ヲ千古ニ传フ 昭和十五年九月二十四日建
塩水港制糖株式会社”
——潘继道,〈花莲地区日治时期慰灵碑遗迹初探〉,《台湾文献》,第六十一卷第一期。
翻译
“图谋开拓被险山怒涛所阻隔的花莲港平原者,前有吴全,后有贺田金三郎两位,但因遭受蕃害与瘴疠之阻挠,以致开拓事业无法达成。盐水港制糖会社继承其遗志,由热爱农业的大槻幸之助担当此重任,自那时候起将内地人(日人)移民进来,并疼惜地驱使本岛人及高砂族,大兴农耕,专心致力于灌溉、排水、施肥、驱虫,尤其更致力于防范蕃害、恶疫,而能逐年蒙受此宝藏(遗宝、土地),终于在今日得以闻到万顷蔗园随风飘香,奠定花莲港发展之根基。因此,特建此碑,以称赞创业当时之气魄,并安慰罹患恶疾、遭蕃害殉职之英灵,并将此拓荒事迹永传千 古。”
——潘继道,〈花莲地区日治时期慰灵碑遗迹初探〉,《台湾文献》,第六十一卷第一期。
外观特征
开拓记念碑的碑石由一整块的“巨型大理石”切割而成,其石体厚度约40 公分,面宽达150 公分,高为216 公分。基石的基座其主要构造是以粒径30公分以上,形状坚挺的“大石”乱砌而成,基石的高度约127公分,而基石的上下为混凝土版。在中央平台上,还有高、矮两种造型的混凝土敦柱,高的有6座;矮的有4座,总共10座。基础的外缘面阔11.27 公尺、9.24 公尺,主要是以粒径20~26 公分、圆润的卵石推叠而成。[8]
文化资产
作为日治时期保留至今,此笔土地在台糖之管辖范围,在2012年10月30日花莲县政府依“花莲县文化资产审议委员会第一类组委员会101年度第二次决议”,公告“吴全城开拓记念碑”为古迹,并于同日函报文化部备查。成案后遭遇台糖反对,指出被列为古迹的范围不符合比例原则,原址及面积本来只有128.8坪,花莲县政府却将原址周遭属于台糖的4笔土地,一起划定为古迹范围,使得古迹的面积扩增到552坪,因此展开行政官司,在台北高等法院法官多次实地调查后,发现附近有延展的砌石墙,还有步道的建设,可以断定原本的古迹范围是一个整体的设计,且台糖对附近土地并没有做建置或整顿,因此本次诉愿遭判决驳回;本件文化资产保存争讼事件终告尘埃落定。[9]
困境
尽管在2012年被列为古迹,吴全城开拓记念碑仍颓立在一片荒烟漫草中,时任寿丰乡长张怀文多次向台糖呼吁将尽更多土地拨予县政府,希望运用周边土地做为公园和长照机构,使记念碑周遭成为地方中心,具有观光和文化价值;且呼吁文化部正视吴全城开拓记念碑的维护并尽速动工,台糖花莲区处则表示,台糖国营企业受立法院监督,依规定不可无偿拨用,年租金以每平方公尺申报地价10%计算,包含记念碑及周边面积近二分地,年租约二万馀元,但行政机关租用可以再打八五折,县政府则表示没有多馀经费维持,因此无权管理使用周边土地。[10]
争议
吴全城开拓记念碑是以汉人开拓角度记载,并未提及原住民族的立场。国立东华大学族群关系与文化学系副教授林素珍表示[11]:“原住民生活领域被侵占,对于采行轮耕的生活方式被视为“‘盘踞在东部,任由土地荒芜的无所生产者”’。此类碑文在阿美族的领域,族人既无法对殖民统治治者在战争中摧毁家园的行径控诉,又无法以阿美族的立场诠释在殖民侵略中失去家园的伤痛”。
文资价值
参考资料
- ^ 1.0 1.1 潘继道. 臺灣文獻. 吴全城(贺田村)“开拓记念碑”. 别册14. 民国94年9月: 页29–30.
- ^ 张崑振计画主持. 花蓮縣縣定古蹟吳全城開拓記念碑修復與再利用計畫. 花莲县文化局. 民103年12月: 页9–10.
- ^ 3.0 3.1 3.2 3.3 3.4 3.5 3.6 潘继道. 臺灣文獻. 花莲地区日治时期慰灵碑遗迹初探. 第六十一卷第一期.
- ^ 吳全城的賀田組農場事務所(1900年代). 国家文化记忆库. [2023-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2).
- ^ 吳全城開拓紀念碑. 国家文化记忆库. [2023-05-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2).
- ^ 陈香著. 花蓮縣人物掌故. 花莲: 花莲县文献委员会. 1982: 页69.
- ^ 吳全城開拓紀念碑. 花莲县文化局. [2023-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4-17).
- ^ 张崑振计画主持. 花蓮縣縣定古蹟吳全城開拓記念碑修復與再利用計畫. 花莲县文化局出版. 民国103年12月: 页62–69.
- ^ 张国仁. 台糖敗訴 吳金城開拓紀念碑全列古蹟. 中时新闻网. 2015-01-26 [2023-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7).
- ^ 見證花蓮開發╱吳全城開拓記念碑 列縣定古蹟. 自由时报. 2012-11-23 [2023-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2).
- ^ 原住民族文獻. ihc.cip.gov.tw. [2023-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19).
- ^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吳全城開拓記念碑. 国家文化资产网. [2023-06-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