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 (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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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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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主要官员 | |
省主席 | 张作相 → 诚允 → 丁超 → 邹作华 → 郑道儒 → 梁华盛 → 郑洞国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29年2月1日 |
解散日期 | 1948年10月1日 |
吉林省政府是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在吉林省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分前、后两个时期:一是民国18年(1929年)2月1日成立省政府开始,到民国20年(1931年)9月日本关东军进入长春为止,历时3年多;二是民国34年(1945年)9月在重庆市成立筹备处开始,至民国37年(1948年)10月中共解放军进入长春为止,历时4年2个月。
历史
1929年~1931年
1928年,东北易帜,国民政府任命张学良为国民革命军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张作相为吉林省主席兼东北边防军副司令长官。1929年1月9日,东三省保安委员会改组为东北政务委员会,取消东三省议会联合会[1]:75。
1929年2月1日,正式成立吉林省政府,省主席张作相率省政府部门首长、政府委员宣誓就职。2月2日,吉林省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八人,熙洽、章启槐、荣厚、马德恩、王莘林、王之佑、诚允、刘钧。熙洽任会议主席,潘鹗年任秘书长。会议通过了吉林省政府委员会会议规则;通过了省政府秘书处、民政厅、教育厅、农矿厅(附工商)等四个组织条例和全省公安管理处及全省保卫团管理暂行组织条例。2月5日,吉林省政府发布训令,正式改组省政府,实行委员制。11名委员组成吉林省政府委员会,省长正式改称省主席[1]:75。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的9月21日,代理吉林省主席事务的熙洽投靠日本方面。11月21日,张学良任命诚允为吉林省政府代主席,组织吉林省临时政府,下辖28县。不久,吉林省临时省政府转移至宾县。1932年2月5日,因日军轰炸,吉林省临时省政府退往巴彦县。7月1日,国民政府议决委任李桂林代理东北边防军驻吉副司令长官、丁超代理吉林省政府主席、冯占海为哈绥警备司令、王德林为宁安警备司令。1933年1月,李杜率部退入苏联境内,吉林省政府结束[1]:75。
1945年~1948年
省政府机构
1929年~1931年
1945年~1948年
历任吉林省政府主席
参考
- ^ 1.0 1.1 1.2 吉林省地方地编纂委员会 (编). 第二章 中华民国时期的吉林行政机关;第四章 解放战争时期的吉林省行政机关. 《吉林省政府志》(吉林省志·卷七). 中国·吉林省长春市: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4 [2023-02-16]. ISBN 720604244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10) (简体中文).
参见
前任: 吉林省长公署 |
吉林省最高行政机构 | 继任: 中国共产党 吉林省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