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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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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名家思想的两大流派之一,与之对立的思想是离坚白

合同异是中国东周战国时期名家的一派学说,以惠施为代表,认为“天与地卑,山与泽平”,万物“毕异”本为“毕同”,并无区别。[1][2]

参见

参考资料

  1. ^ 庄子. 莊子:雜篇:天下.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互联网. [2020-0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4) (中文(繁体)). 惠施多方,其书五车,其道舛驳,其言也不中。历物之意,曰:“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南方无穷而有穷,今日适越而昔来。连环可解也。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氾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2. ^ 小異大同. 教育百科. 台湾: 中华民国教育部 (中文(繁体)). [失效链接]